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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致力于求善,而伦理之善是“成人之美”[1]的善,且行善者不但以“成人之美”为目标,更以实现“成人之美”来达到“成己之美”的境界,亦即是寓“成己之美”于“成人之美”之中,这乃是人己合一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实际生活世界中表现为“人和”,即人际和谐而无冲突,在精神生活世界中则表现为“心和”,即彼此心际无碍融通。
伦理学作为一门学问,它虽然追求实际生活世界的“人和”,但其实并不探求“人和”的实际规律(按:这种规律是如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一些社会科学所探求的对象),而是探求“人和”的心理规律,亦即探求“心和”之道——寻找达到心际无碍融通的正确途径。实现心际无碍融通,才是伦理学的宗旨。谋求“心和”并试图借助于“心和”来达到“人和”,这是伦理学区别于其他人文学科以及心理学和社会科学的特点。
因此,伦理学的知识诉求,不是像科学那样期望达到对自然本性及规律的真实之知,也不是像神学那样期望达到对所崇拜的神灵的虔信之知,而是期望达到人与人之间互相理解的和善之知,因为只有依靠人间的这种良知的力量,才能消除人们的心际障碍而达到彼此心灵的融通。从这个意义上说,伦理学就是理解学。
但是,理解学并不等于诠释学,它只是诠释学的一种具体形态。当诠释学走进人的心灵世界,谋求心际沟通的时候,它才是理解学。“同情之理解”是关于心际沟通的伦理学方法,这种方法不足以解决也不可能解决心际沟通的全部问题,只是能解决心际沟通中互相理解所必需的道德主体条件问题——按照“同情之理解”原则,这个主体条件首先是对自己的同类怀有“同情”的道德情感(类似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其次是在这种道德情感支配下能够运用“近取譬”(将心比心)的比喻技巧来进行心理类推。
心际沟通除了伦理学方法,还有其他方法,例如,现代管理学、社会学都有自己的沟通理论——管理学有管理沟通理论,社会学有人际沟通理论,这些理论所讲的沟通(communication)都是指人与人之间思想、感情、观念、态度的交流过程,并且它们都是在信息论指导下来研究这个过程,因而都把该过程的本质归结为信息沟通(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信息沟通是以遵循一系列共同的规则作为其有效性的前件和保证的,因此,决不是靠简单的将心比心来进行心理类推就能达到信息沟通所需要的理解,这种理解必须依据某些公认的规则来进行逻辑推理才能达到。
现代沟通理论所讲的理解方法本质上都是属于逻辑推理法,而“同情之理解”是属于非逻辑推理法(心理类推法)。在心际沟通中,这两种理解方法可以起到互补作用,却不可以彼此互相代替。
[1]孔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论语 ·颜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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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19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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