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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界通常流行着这样一种对“科学”界定:追求的是“真理”,研究的是“事实”,排除的是“”价值”。于是乎,人们由此认为,从事具体科学研究工作的,尤其是进行自然科学研究的科学家们,其动机应该是超越功利性质的“科学兴趣”,是一种不带有价值判断的探求自然奥秘的“纯学术精神”。不可否认,在科学研究的历史长河中,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研究动机,确实有其一席之地,也确实对科学的发展起到过一定的作用。但是,如果把它视作科学研究“唯一的”或“最佳的”驱动力,显然就会失之偏颇。
从科学的诞生到今天,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宗教的等各种因素始终扮演着正面或负面的角色。那种把科学视为象牙塔里的活动纯属一种“乌托邦”的想法。数学的老祖宗,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实际上是一个神秘的宗教团体,驱使他们从事数学活动的原因是,他们认为“万物皆数”;他们要通过研究数学来认识神秘的造物主。据说当学派的成员希帕索斯发现了无理数时,他被视为“异教徒”,抛进了大海。化学的由来与中世纪炼金术士对黄金的追求有着密切的关系。许多化学反应规律都是诞生于炼金士的“丹房”。当牛顿和莱布尼茨为微积分的优先权打笔战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个人功利主义以及国家利益的冲突。而当沃森和克里克共同摆弄DNA双螺旋模型的时候,他们明确宣称,这是一个通向诺贝尔奖的研究项目。
不是人们不鼓励、不追求“为学术而学术”的科研动机。而是在现实社会中,尤其在今天这样一种时代,科学研究不可能是一种“纯智力游戏”。至少有三个因素影响着科学研究。
首先是人的问题。科学研究是要靠人来进行的。而人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20世纪科学的一个主要现象就是,科学成为一门职业,科学研究成了科学家谋生的途径。在科学发展的早期,从事科学研究的大概都应该划入“业余爱好者”之列,通常是以其它谋生的方式来维持其日常生活。例如发现遗传学规律的奥地利科学家孟德尔,其社会职务是一修道院的院长。他只是利用业余时间在修道院的花园研究豌豆而已。在这样的时候,科学研究的动力或许是以“兴趣”为主。但是这样的研究不能得到保证,也不能形成体制化的规模。科学成为职业的好处是,人们不再为自己的生存发愁,也有可能得到研究需要的资助;而坏处是很难把“兴趣”作为研究的首选条件,常常不得为“稻粱谋”折腰。对个人而言,理想的状态是在满足社会要求的同时能满足自己的研究兴趣。对社会而言,也应该做到提供一定的环境和条件,让一部分有才华的人在没有生存压力的前提下,以个人的兴趣从事科学研究。
第二是社会在科学研究中的角色问题。在今天,科学研究的规模越来越大,需要的资金也越来越多。例如“人类基因组计划”,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1998年一年就拨款近2亿美元。尽管测量DNA的碱基序列是一种基础研究工作,但投入如此大量的纳税人的资金就显然不会是,也不应该是仅仅出于一种科学研究的兴趣。换句话说,当前的科学研究对社会经济的依赖性越来越高,个人的兴趣在研究中所占的比重则越来越小。
第三个问题是科学对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是科学对社会经济的依赖性的增加,另一方面则是科学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的加强。过去一直有这样一种说法:科学是一把双刃剑,可以带来好的效应,也可以造成破坏。原子能的和平利用与原子弹的威胁一直是人们无法摆脱的两难处境。体细胞克隆、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有可能造福于人类健康,但同时也可能对社会经济和道德伦理造成危害。这一切使得科学家在进行研究的时候,不能仅仅考虑个人的兴趣,更应考虑个人的社会义务。价值判断应该成为并且已经成为从事科学研究时不能抛开的重要决策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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