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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事我不明白。
现在不少人很有心机,学者为了再生一个孩子往往想方设法出国访学,掐好日期,让新生儿入了英美加澳等国户口。这也是中国一胎化政策下的不得已之举。
但是蒋老师为了回国服务我让太太做了两次“人流”的原因(理由)我并不太了解,难道不能等孩子生在国外再回国吗?这样既不伤害太太身体,又规避了国内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如何这件两全其美的事情,让蒋老师办砸了,落得自己悔恨,还受到别人的道德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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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7-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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