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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蒋动保每日谈#20120219:亨利·伯格与美国的反虐待动物立法
美國與歐洲相比,反虐待動物立法要晚一些。林肯總統派駐俄國的公使亨利·伯格(Henry Bergh,1813-1888)個人發揮了重要作用。他在俄國時,看到農夫毒打拉車的馬的情形大受刺激。1865年卸任繞道英國,他會見了英國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的領導者,瞭解了協會的組織和運作情況,決心在美國成立同樣的組織。返回紐約州的第二年,他就通過他的個人影響,創立了美國首家動物保護組織——美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ASPCA),然後促使紐約州制定了《防止虐待動物法》。隨後,ASPCA被授予權力,執行這部反虐待動物的法律。
紐約州的《防止虐待動物法》禁止殘酷對待所有動物,包括家養動物和野生動物。而在實踐中,法律主要保護的是家養動物,尤其是工作動物。
伯格向法庭起訴的第一個對象是虐待海龜的船長及其船員。他們在運送海龜時,把海龜倒放,腳掌打洞,以便固定在甲板上。但是,法官駁回了起訴,理由非常荒唐可笑:海龜並不是動物,不適用於《防止虐待動物法》。
ASPCA隨後起訴的案子很多,包括:把動物一只只疊放起來以方便運送的屠夫,觀賞鬥狗並下賭注的所謂“運動愛好者”,城市中讓馬匹工作過度的運輸公司等等不一而足。伯格很快就被人們冠以“特好管閒事”的稱號。伯格“頭戴高頂黑色禮帽,身穿燕尾服,舉止文雅地出現在紐約州的大家上,提醒駕車者說,讓馬超負荷運載,毆打馬匹,讓馬挨餓,以及虐待家裏的其他動物行為,現在都是非法的。”可以想見,當時人們會回敬給他多少嘲笑譏諷。但是,時間站在伯格一遍,越來越多的美國人支持伯格保護動物的行為。今天全美五十州都制定了反對虐待動物的法律。
莽萍,为动物立法(代序),为动物立法——东亚动物福利法律汇编,莽萍 徐雪莉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14-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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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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