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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这样认为:
(1)创新生态系统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是创新系统的更加具体的表现形式,是创新系统的“结构化和程度化”。
(2)创新生态系统回答了创新系统“最大创新收益”的途径,运行在结构和程度平衡点的创新系统才是创新生态系统。
(3)创新生态系统相对创新系统具有更强更具体的政策发展价值和借鉴意义,具有更好的实践指导价值。
如:
(1) 创新系统强调了官产学研合作,而创新生态系统强调官产学研的合作结构和强度,如何达到合作的平衡点,如何获得创新收益最大化。
(2) 创新系统强调产业集群,而创新生态系统强调产业集群的结构布局才能达到创新收益最大化。因为产业集群内企业过度同质化或者过度异质化都会阻碍创新收益,因此在产业集群结构的平衡点运作才是有效的创新生态系统。
(3)创新系统强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要互补和协同,而创新生态系统缺强调三者之间活动的比例和平衡,如经费的分配结构。过多的投入基础研究和过少的投入基础研究都不利于创新收益最大化。
(4)创新系统强调制度的重要性,而创新生态系统情调制度介入的强度,过多或过少介入也都不利于创新最大收益。
如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创新系统回答了what,而创新生态系统回答了h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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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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