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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个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IBM基本上通过领先的大型机技术和巧妙的营销手段控制了美国企业电子商务的市场。可是福兮祸所依,长时间的成功使IBM逐渐失去了对市场变化的把握,一直认为S/360所创造的市场将不断存在下去,而没有意识到从70年代中期开始,计算机市场已经开始悄悄发生了变化。而这一变化将带来一系列的连锁效应,最终彻底改变电子商务的市场格局。
随着集成电路技术的发展和成熟,计算机的制造成本在不断下降。到了70年代中期,以集成电路技术为基础的计算机组件成本已经下降到一千美元以下,这就到了可以让中产阶级家庭购买的程度。于是个人电脑悄悄登上历史的舞台。
1975年1月, 美国的大众电子杂志刊登了一个广告, 这则广告以397美元的低廉价格向个人计算机发烧友提供一整套名为“牛郎星 (Altair)” 的包含Intel 8088中央处理器在内的完整计算机主机组件。 购买者可以用这些组件自行组装一台计算机。广告吸引了大批计算机发烧友, 很快, 广告的刊登商, 爱德华·罗伯茨的小公司, MITS, 从濒临破产边缘转为产品供不应求。 令人遗憾的是罗伯茨没有很好的抓住机遇。 面对迅速成长的个人计算机市场, 他缺乏娴熟的商业运做手段, 这使由他一手培育起来的个人计算机市场迅速被其他计算机生产商占领。 而他的牛郎星计算机则由于不能满足供货需要和缺乏灵活的分销策略而逐渐在竞争中落伍,最终被收购。
牛郎星个人计算机虽然最后从市场上消失, 却引发了一场个人计算的革命。 未来微软的联合创办人保罗·艾伦和比尔·盖茨从牛郎星的畅销看到了个人计算机市场的未来潜力, 于是马上动手为牛郎星编写了BASIC语言编译系统。 随后他们主动联系罗伯茨,并千里迢迢分别放弃工作和学业,赶到新墨西哥来加入MITS。 BASIC语言编译系统随着牛郎星的普及被众多计算机爱好者所使用。由于BASIC语言编译系统是随计算机发放给用户的,所以有很多人并没有购买该软件而是直接从朋友那里免费拷贝。这引起了盖茨的不满。 于是他给当时的计算机发烧友们写了一封著名的“使用软件应该付费” 的公开信。不难看出,盖茨对软件产业的发展趋势是很有前瞻性的。
苹果计算机的联合创办人沃兹聂克(Stephen Wozniak)和乔布斯(Steven Jobs)也从牛郎星的成功看到了未来个人计算机市场的潜力。如果说盖茨在软件方面具有超前的市场意识,乔布斯则在个人电脑的易用性方面具有同样的意识。他发现了当时潜在的对个人电脑的巨大市场需求跟个人电脑的不易使用之间的差距,率先推出了与牛郎星不同的全部组装好的“苹果一号”计算机,并在1976年的4月1号将其推向市场。这样缺乏技术或者时间的其他计算机爱好者也可以使用个人电脑了。后来的苹果二号为了更加方便使用,更是配备了彩色显示器和以录音机为外设的磁盘存储功能。
配备彩显和磁盘的Apple II 电脑是当时的创新
而在苹果二号提供的随机软件中,一个重要创新是它提供了世界上第一个电子制表软件(VisiCalc)。 这使得个人计算机可以为普通商业用户提供会计结算, 制表等有用的服务。于是很快个人电脑在商业用户领域发现了新的市场。而这一市场的价格承受能力比家庭用户要高的多。至此,个人电脑开始进入商业领域。
尽管苹果电脑在商业用户市场的出现让一度垄断企业计算市场的IBM感觉到了威胁,但还不足以改变后者原有的产品市场战略规划。当时的IBM没有认真对待个人电脑这个新市场,但为了竞争,也开始涉足这一领域。但是IBM迫于将新的个人电脑推入市场的压力,在研发人员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了缩短开发周期,改变了以往的全盘内部研发方式,转为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关键软硬件技术。提供这些软硬件技术的公司们成为IBM个人电脑的OEM,而IBM做“系统集成”。这一策略成为后来包括康博,戴尔在内的IBM兼容个人电脑生产商的基本策略。
尽管这是一个不错的策略,在当时也为IBM赢得了宝贵的上市时间,当IBM个人电脑上市后,凭借着IBM的品牌和低价位的优势,很快就压制住了苹果电脑的上升势头。IBM PC成为了个人电脑的代名词。但这一策略带大了两个电子商务领域的重要公司,这就是微软和英特尔。这两个公司在羽毛丰满之后成为IBM的重要竞争对手。前者在未来的十几年时间里通过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几乎全面垄断个人电脑的软件市场。而后者则掌控整个市场的信息处理发展速度(也就是所谓的摩尔定律)。这两个公司的联袂运作(Wintel)主导了整个信息技术产品市场将近20年。
微软和英特尔的联盟被称为Wintel
这两个公司与IBM 的最初合作都比较传奇。据传闻盖茨的母亲与IBM的总裁同在一个慈善组织担任董事,所以IBM在选购其个人电脑的操作系统时,最终把机会给了微软。让而当时微软还没有开发出自己的DOS操作系统,于是盖茨从西雅图一个公司手里买了一个DOS 操作系统,然后换上自己的牌子,转手卖给了IBM。但以此为契机,随着IBM个人电脑以及其兼容品牌销量的不断提高,微软软件帝国也就此崛起。
与微软获得类似机会的英特尔公司虽然成立的更早,但公司早期的主要产品是内存,微处理器的市场在70年代很小,主要是给配置个人电脑的业余爱好者和小公司使用。到80年代初,当IBM开始进入个人电脑市场时,由于前面提到的策略失误,没有使用自己开发出的中央处理器来配置其个人电脑。而是使用了英特尔的8088微处理器。到了1985年,英特尔在内存市场上遇到了崛起后的日本公司的严重挑战。因为在价格和质量上都难以取胜,英特尔不得不放弃内存市场,转为主攻微处理器。这时候,个人电脑在美国的销售如日中天。而英特尔正在研制386微处理器,于是公司立即将大批研发力量从内存转为微处理器,使得386在市场上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就此巩固了英特尔处理器的市场垄断地位。
中央处理器的性能是个人电脑性能的最重要决定因素。英特尔的创始人之一摩尔在1965年发现从1958年到1965年,集成电路的集成度 (也就是每平方英寸上可以插入的半导体数量) 每年翻一翻,而在技术方面,这个趋势完全可以延续下去,这就是后来的“摩尔定律”。以后个人电脑的性能以及在此之上的软件开发力度基本上都是依据摩尔定律展开的。考虑到绝大多数个人电脑使用的都是英特尔中央处理器,与其说是摩尔成功地预言了摩尔定律,倒不如说是摩尔把英特尔处理器的发展进度预先告诉了大家。而对此解读的最深刻的人当属盖茨,因为盖茨领导下的微软在开发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时,基本都是根据摩尔定律来制定软件对处理器和内存的需求量的。
微软的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在推出的最初几年里,遇到了不少挑战, 比如微软制表软件Excel的竞争对手IBM的Lotus 1-2-3。尽管最初Lotus的性能和功能比Excel要好很多,但前者一直拘泥于优化内存和处理器的利用率来适应有限的DOS操作系统,有限的内存和低速的处理器。微软则将Excel设计成更友好的图形界面,并增添了很多新的功能。尽管这些举措使得后者消耗了大量计算时间和内存空间,有启动慢并且反应迟钝的问题,却跟不久就将出现的更高速的中央处理器和更大内存的配置提供的设计匹配。所以当英特尔推出更高速的处理器,和亚洲更便宜以及更高容量的内存出现在新机型上时,Excel的优势在很短的时间内发挥出威力,摆平了对方。
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互联网进入大众用户这10年里,个人计算机在美国企业和家庭都得到了普及,这无疑为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提供了重要的平台。而这一过程的最大得益者是微软,英特尔,以及其它瓜分IBM所垄断的计算机市场的公司。对IBM而言,用葛洛夫的话来说,IBM已经进入“策略反射点”阶段。而当一个公司面临策略反射点时,要么改变以往的经营方式,重新适应新的竞争模式,要么关门。IBM于是面临了痛苦的转型并最终放弃了个人电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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