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奸范文程在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他们那里爽得不行,这是一个主动投靠当汉奸的家伙。
汉奸这个词的意思是“背叛汉族的奸细”,日本时期的汪精卫他们其实是“华奸”——背叛中华民族的奸细。不过,汉奸更好读一点,用的年头也长了,所以就一直沿用了这个说法。还记得在看《根》的时候,发现非洲黑人里也有这类货色(其实闭着眼睛想也肯定有),书里将这类人翻过成中文叫“黑奸”,讲起来不太好听,但意思是很明白的。
洪承畴也当了汉奸,日子过得也相当不错。不过,后来,清政府开始讨厌起汉奸来,因为执政党嘛,自然开始对背叛这样的事情很敏感,原来的时候则是唯恐别人不背叛,毕竟那个时候还不是主流嘛,当然希望汉奸越多越好。
可是当了家,成了主流了,就不能再容许背叛了,于是,洪承畴的儿孙两代都是人见人骂,为啥骂?因为他们是汉奸的亲戚呗,就这么简单。
这个这个,不是没有这些汉奸满族就不见得能占领中原吗?那是猴年马月的事儿啦,老黄历就别提了。
范和洪,都是汉奸,尽管洪的后代日子越过越不主流,可是,老洪自己还算没有穷困潦倒吧,还是颐指气使的,只是他自己大概没有想到乾隆们后来反过味来之后要对他的后代下手。
说到这里的意思是,汉奸的日子还是挺滋润的,甚至比那些爱国者要滋润得多。史可法与柳如是的老公相比,后者日子舒服多了,前者则餐风饮露的,苦着呢,而且除了留个好名之外,落实到自己身上的好处一丝无有。
也就是说,虽然历史是公正的,可是那些爱国者在当时都没什么好下场,比如岳飞,不懂政治,空用一身力气爱国有啥用?再比如文天祥,明明人家大元一副要招降的意思,你却抱了必死的心,那还玩啥呀?处死没有商量。
当然,明朝还有于谦,“要留清白在人间”,果然就留了,而肉体却被消灭了。
要说我们的文化里,确实有一些案例是鼓励卖国的,而且卖完一轮之后再回来,比那些没机会卖国从而没有卖国,以及内心里绝对不卖国而果然也没有卖国的人要吃香得多呢,也才激励了卖国贼前赴后继地出现呀。
案例还有很多,俯拾即是,我却懒得去举了。
所以,俺爹有次很悲伤地对我说:“都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可是,匹夫们的小命没了,国家似乎照样兴亡。”
其实,俺觉得老爹没说到位,背后的道理是政府不把匹夫当回事,只想拿匹夫们当炮灰。反而是那些卖国者,以前的政府屡屡把他们当回事,至少当成高于匹夫的“大”匹夫。
一个政策,鼓励什么样的人和做法,又贬斥什么样的人和做法,其实围观的大家都不傻,所以,“下有对策”,争着卖国也就可想而知了。
再比如,纷纷出洋的那几年,很多私派出国的留在所在国了,宣誓忠诚于外国且愿意用生命捍卫外国主权,非但如此,那些信誓旦旦地公派出国的人中也有相当一部分走了同样的路子。最后,到了今天,那就一定是裸体做官啦,就要把从中国各种渠道弄来的几千万几十亿的钱贡献给美国的房地产事业并拉大人家的GDP了。
而围观者纷纷羡慕地说:“这才叫有本事呢!!!!!”这里的五个惊叹号一定是用少了。
《高山下的花环》里的靳开来说:“平日里享福的都是那些城里人,真到打仗拼命的时候还得靠我们这些庄户孙。”
道理是照以前城乡差别特别大的时候说的,可是,拿到今天,重新换些映射对象,还是一样不改其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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