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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2月村委换届选举不公是乌坎事件中村民质疑和不满的主要问题之一。从12月20日开始,省汕尾市、陆丰市三级工作小组深入群众,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措施,对原村民选举委员会今年2月的换届选举组织实施情况和换届选举程序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王叶敏说,调查表明,原村民选举委员会是通过原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会计、企业代表等50多人参加的会议产生,而不是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的方式推选产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此外,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当选为村委会候选人后,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手续不完备,并且没有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缺额后没有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也没有公告,均违反《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因此,认定整体无效。
(一个最基层的干部--村官选举竟能引发轰动国内外的群体性事件,可见村官手握的权、利有多重!那么更高级的乡官、县官、市官....?还真应了那句: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另一方面也看出,“代表”选出的干部和“村民”公推的干部的确人选不同!“群众”不太认同“代表”的选择哦?最基层的体制改革都这么艰难,上层的难度可见一斑。此外,村委换届选举的现场,乡里不是应该派人前往监督吗?)
http://news.163.com/11/1231/02/7MIMLB5Q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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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7-25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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