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北京中药所景厚德等发现青蒿素Ⅱ有心脏毒性(1972年),在523办公室的指示下,1974年后李泽琳等人重做药理、毒理试验未发现有毒性。
注2:
●中医研究院李传杰、刘菊福等验证间日疟3例,100%有效,恶性疟5例,其中2例无效,2例因心脏期前收缩停用,1例有效。
●山东中医药研究所临床验证10例间日疟,100%有效。
●云南药物所陆伟东等验证3例,广州中医学院李国桥等验证18例,其中恶性疟15例(包括凶险型恶性疟3例),87%有效,间日疟6例,100%有效,李国桥的临床验证结果首次肯定了青蒿素对凶险型疟疾的疗效。对1975年进行全国大会战进行临床验证奠定了基础。
●1975年全国大会战,除以上单位外还有四川省中药所、昆明医学院、海南区防疫站、高邮县卫生局等,用青蒿素制剂治疗2099例,其中恶性疟588例(脑型疟141例),间日疟1511例。
注3:其中屠呦呦主要在北京协调工作,请教梁晓天等,然后将结果反馈等。
注4:最终确定用分光光度法,最初是由广州中医学院和南京药学院合作提出的,后通过大家集思广益,对比了数种方法之后确定,并作为青蒿素进入药典的含量测定方法。
注5:本图中有关青蒿素研发过程中的几个主要环节中所涉及的不同单位因档案不尽全面,今后将不断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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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青蒿素鉴定会的召开-----青黄之争之细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