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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革命的哲学本体论
(黄凤琳;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
杨学功老师说要祛除唯物辩证法的本体论倾向。实际上,他是建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用非革命性思维的哲学本体论代替革命性思维的哲学本体论。
《哲学的三重根或哲学学原理》一文认为,哲学本身作为一种哲学家所代表的所处时代的人民的集体主体的综合理性自觉实践而联系于在时空上生成它的其他集体主体的实践和他自身的非理性实践,通过不回顾生成他的其他实践的所谓反实践认识论或方法论,静止孤立地或本体论地反映了该集体主体的综合价值观。集体主体可以是阶级、民族、地区、国家、国家联盟和极主体等。综合价值观是指抽象概括了形成该集体主体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综合价值观。政治哲学、经济哲学、文化哲学等相应地反映了该集体主体的政治制度价值观、经济制度价值观、文化制度价值观等。学界也有提自然科学哲学的,比如化学哲学、生物学哲学。这种广义的哲学其实就是笔者的科学学了,可以按照类似于哲学的三重根的“科学的三重根或科学学原理”范式分析。科学学原理是中立地或科学地分析科学及其知识成果的理论范式。唯物辩证法是狭义的哲学本体论,本文也按狭义的哲学分析范式去分析它。
存在的三重根原理是描述存在的时空联系的公式。历史上人们对存在的时空联系的描述,使用了因果二分法、类似于存在的三重根原理的系统论三分法等范式。其实,二分、三分、四分以至于无穷的分法都能最一般性地中立地或科学地描述存在或实践的时空联系,只是反映的联系的复杂程度不一样而已。对存在的时空联系的描述的前提是该时空联系具有主体所能描述的稳定性。如果没有这种稳定性,主体将不能在理性中描述它,只能在非理性中感应它。杨老师所要祛除的唯物辩证法的本体论倾向,实际上就是说唯物辩证法二分法的描述对象没有达到主体能再理性中描述所要求的稳定性。因为,如果唯物辩证法不具有这种本体论倾向,那么它完全能够用因果二分法代替。主体描述对象的因果二分法是达到主体能描述对象所要求的稳定性的。显然,马克思及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从来没有将唯物辩证法与因果二分法等立起来。这就说明,唯物辩证法具有杨老师所谓的本体论倾向。
杨老师之所以能在理性中描述唯物辩证法所要描述对象的不稳定性,并非因为他超越了唯物辩证法描述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非理性描述而自觉理性地描述,实则是因为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哲学文化知识分子向国家主体建议用非革命的理性思维代替革命性的非理性思维去描述自身的自然实践存在和社会实践存在。
革命的过程是稳定的联系重新建立的过程。革命期间,充满了革命主体所不能在理性中描述的不稳定联系。因此,革命者对于自身实践的描述,也都是非理性的。即使是聪明绝顶的革命思想家,只要他还是革命者,那他也应该是自觉地非理性的。除非,他不是革命家了,他就会像资本主义思想家那样批判中世纪宗教思想体系那样去批判革命实践的本体论。任何非中立的描述,或出于革命者的自觉,而去分析革命实践的本体论的,都是站在其他主体立场上的批判。批判的过程,必然会说明理由,该理由就是不同于革命实践的新实践的本体论。
总之,本体论在历史场中是合法,信仰在历史场中是合法的。可以预见,唯物辩证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哲学本体论,在共同富裕实现之前,对中国国家主体来说,将葆有合法性。在理性中,任何对它的合法性的商榷自身也将面临合法性问题。
(2011年9月19日)
科学学学派:http://blog.sciencenet.cn/u/HuangFengli
《哲学的三重根或哲学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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