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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开学起,上海交大计划逐步调整全日制统招非定向(非在职)博士生的奖助学金标准(发放以4年为限):
(1)对2011-2012学年入学的博士生,2000元/月(分摊:国家1000元,学校200元,导师800元);
(2)对2012-2013学年入学的博士生,2500元/月(分摊:国家1000元,学校100元,导师1400元);
(3)对2011年9月前入学的博士生,原标准不变为1575元/月(分摊:国家1000元,学校200元,导师375元),学校鼓励导师按照新标准发放助研津贴。
(4)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按医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在奖助学金的发放过程中,各单位应加强对导师的考核,导师应加强对博士生的考核,导师无特殊理由不按要求发助研津贴,暂停第二年招生。导师发放助研津贴的操作办法不变。
以上是由文件电子版关于按基本指标招收博士生(尚有重大项目招生、支持项目招生等类型)的内容摘编,具体细节规定以正式文件为准。
上海交大的以上规定意味着,导师每招收一名博士生,除每年根据博士生科研工作业绩以志愿为主另行支付的助研津贴外,必须支付的助学金总额由以往的1.8万元逐步提高到6.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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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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