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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王最近的一篇博文《纪念麻五的神性,愿药家鑫的灵魂安息》(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1630&do=blog&id=452670)
也代表了本人的观点,在一个既定的游戏规则下,当有人违反了游戏规则时讨论游戏规则的合理性不是脑子进了水,就是别有用心。中国的死刑存在了几十年,怎么没见正式的场合有人提出废除死刑的问题,偏偏在药家鑫犯了死罪的时候有人针对性极强地来探讨这个问题?中国每年要执行多少死刑犯?咋就没人呼吁呢?当然,现在药家鑫死了,讨论讨论死刑该不该废除的问题未尝不可。
死刑该不该废除?只要看看药家鑫死了,谁的心最痛便知分晓。最心痛者是药家鑫的亲人特别是药的父母,作为人父人母,在儿女犯了死罪时,既觉得无颜见父老乡亲,也会想方设法为儿女开脱,儿女被执行死刑,父母伤心之余,更会在余生感到招人鄙视,尽管法不该牵扯家人,但社会舆论不可能不让家人有无地自容的尴尬。还会感到心痛的是药家鑫的同类,那些自以为有经济或权力庇护的二代们会感到心痛,因为药的被判死刑会对他们起到震慑作用,让他们感到在这个社会中还不能过度的为所欲为,假如药家鑫不死,无疑是对他们践踏法律、藐视生命的极大鼓励。现在药家鑫死了,他们即使不心痛,也会有所收敛。当然,博爱与人道主义者可能也会心痛。
有人认为死刑是对生命的极大的不尊重,这只是从人道的角度来看,脱离了具体的社会现实谈博爱与人道无异于扯淡。任何法律都是面双刃剑,死刑固然可能会给冤案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但也会对社会特殊阶层带来威慑,尽管这种威慑作用微乎其微,可如果连这点威慑都没有了,不难想象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废除死刑会怎样?有人觉得可以判终身监禁,终身监禁就是对生命的尊重么?如果是这样的话,生不如死作何解释?更重要的是,在中国这个特殊的国度里,废除死刑将会为某些特殊阶层打开最终逃脱惩罚的方便之门。在不同的体制下比较东西方的法律毫无意义,法律是什么?法律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游戏”规则,不同的社会其游戏规则自然会有所不同,判断某部法律是否适用于某个社会的唯一标准是它能否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公平、公正,而不是将所谓的博爱、人道凌驾于法律之上。博爱与人道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他适用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人们常说:“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对杀人犯讲博爱与人道不是不可以,但正如鬼王所说,这种博爱与人道是精神层面上的,绝不是打着博爱与人道的幌子左右法律,否则就是对受害人的残酷与非人道。同情杀人犯的博爱者可以拿着圣经为罪犯祷告,保佑他肉身消亡后的灵魂能得到宽恕。
法律的修订也许是需要的,但不应该由某些专家或者某些官员拍拍脑袋来决定,而应该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决定如何修订,因为它是针对社会每个成员的游戏规则,理所当然应该让绝大多数的人认同。博爱、人道与法律是两个完全不同层面上的东西,离开了具体的社会背景谈博爱与人道只会越谈越缺失博爱,越谈越丧失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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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7-19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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