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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争论在学术专著和大论文中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一篇好的论文的起点就是以对某些科学论题的学术争论为开头的。
争论的特征是使用逻辑推理和实验事实(或观察事实)作为论据,对论题的内涵和外延进行讨论。而使用理论的和/或实验事实来支撑自身的论点和结论。
但是,关于科学论题的辩论则完全不是这样的。它是先设定一个论断,尔后分为三派观点:1)支持,2)反对,3)不置可否。虽然它也使用理论的和/或实验事实来支撑自身的论点,但是,是出于目的性的需要,也就是说,先有结论,再寻找有利证据。
例如,先下结论,热力学定二定律是错的,然后论说它就是错的。
而关于热力学定二定律的科学争论则完全不同,它详细的考察在何种条件下它是适当的,在何种条件下是要求加入修正量的,等等。
二者的表面是类似的,但是本质是完全不同的。
科学争论的对象是科学论题本身的东西,一般地说不会对个人进行人身攻击,在行文上就没有机会(不使用感情性修辞)。而关于科学论题的辩论则完全不同,各种手段都有可能使用。人身攻击在所难免。
在我国,有一个专有名词:“莫须有”。关于科学论题的辩论很容易走向“莫须有”的结论。
科学争论的文稿内容如果是浅薄的,读者一笑以置之。如果是深刻的,读者会仔细推敲,如有所得,也会写文章与之呼应,或反驳、或支持、或修订。
但是,关于科学论题的辩论则不同,有问就必有答,如不答,就被视为同意,或提不出反驳,由此而推论自身观点正确。
如果是没有受到良好科学训练的人把关于科学论题的辩论等同于科学争论,则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是打着“学者”的旗帜而把关于科学论题的辩论等同于科学争论则只能是下别的结论了。
不知具体在何时起,把关于科学论题的辩论等同于科学争论的“教授”、“专家”、“学者”成批的出现,洋洋得意的把自身的、关于某些科学论题的“断言”作为“重大科学成果”,大轰大嗡的要寻找辩论对象。在科学网上也能看到这类现象。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的科技队伍现状:把关于科学论题的辩论等同于科学争论。
这是非常危险的。
对个人,是一个笑料。
对社会,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但,沉醉于其中者多也!
悲乎?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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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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