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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认为 国家的基金发放应与国家的长远规划挂钩。现行的重大项目的基金多是两周内就让申请人报表 (其实很多人在截止日期时才知道项目的申请), 这样既不科学又不合理, 而且涉嫌内部操作。 政府部门应将基金发放制度化, 形成定期和连续性的课题项目。 重大项目基金应给与申请人足够的时间 (至少两个月)。 制定重大项目的方向应广泛征求意见, 不应以行政的手段过分干预。 其次, 制定重大项目的首席,主要参与者, 以及他们的合作者应放弃申请该项基金。 这些人应有实力在其他的项目上有竞争力。 评审者应避开对同事或合作者申请的打分。 再次, 应设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来监督, 违规者三年内不可参与评审工作。如有人怀疑内部操作 或评审不公, 应与 独立的监督机构联系, 而不应在网上发帖。 另外, 课题进展和结题应公开和透明。课题进展差的应减少资助或结题后三年不予受理重大课题基金的申请, 但可小的课题项目。制定项目,评审 和监督应是三个相对独立的体系, 一人不可在两个体系里任职。 国家基金委的自然基金的评审部分为各部委建立了好的榜样。 总之, 国家重大项目发放的不合理会带来巨大的浪费,严重影响国家的长远规化的实施 和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现在是重视的时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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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3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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