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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火看制度
大兴区旧宫镇南街三村一服装厂25日凌晨发生火灾,已造成17人死亡,25人受伤。笔者又看到一大堆制度性的问题,看到了习惯性灾难处理的制度性障碍,随便分析几条,看看大家是否赞同。
1. 逃生门没有冗余,这是1942年美国一次舞厅大火的主要伤亡原因。当时一群非裔美国人在集会,门口发生烧烤引发的火灾,唯一的入口就在火灾的背后,而窗户有防盗窗,导致死了几百人。
2. 工人睡在仓库里,与燃料同眠,与死神共枕,这是1993年导致福州大火烧死61人的主因。
3. 平房改造,是造成深圳舞王大火的主因,因为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改变,安全标准得到牺牲和妥协。
4. 消防车难以靠近,这是衡阳大火伤亡的主因,也是德汇大火的失控原因。
5. 现场使用卷帘门,卷帘门掉电后在重力作用下自动关闭,把人憋死,这是1994年克拉玛依大火的主要教训,对325人的死亡负责。
6. 众多领导现场指导,所以真相永远搞不清,谁敢拿出对某一领导不利的证据?这是“让领导先走”带来的恶劣影响,领导们就怕被人用灾难来攻击,导致真相被隐藏。领导与灾难无关,没有这一认识,就不可能有系统、公正、深入、详细的专业调查。我们总是要看人,所以永远也看不到真相。
7. 服装厂大火,最著名的一次发生在1911年3月25日的美国纽约,导致146人因烧死或跳楼而死亡,主要是犹太移民少女,距今100年整。自此以后美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灾难,这是《生命安全规定》(Life Safety Code, 或称NFPA101)的功劳。我曾经以为中国相当的工厂灾难发生在1993年的广东,现在看来,工作场合的安全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是保险部门的失职,而保险工业是根据生命价格来运作的。
8. 中国和美国的最大不同是人治,出事就判刑,忽视背后的制度性贡献和火灾动力学原因,导致真相不清不楚,常识似是而非。目的嘛?减少赔偿,把经济问题转化为刑事问题。生命价格低,人命不如狗命,就是大家要严惩药家鑫的背后原因了。中国律师竟敢抛出辩护状来影响民意,试图影响法律,缺乏职业道德,这是社会缺乏法制的悲哀。
9. 导致纽约三角牌铁衬衫(当时妇女的标准着装配件)工厂大火的厂主,刑事诉讼结果无罪(无人被判刑),民事赔偿达到了每人400美元,而当时美国工资最高的福特汽车厂,为了鼓励员工买车,周薪5美元。灾难看经济(赔偿),我国看人祸(惩罚)。在以人为本这一点观念认识上,中国落后美国至少100年。
10. 商住楼的火灾问题,国内国外比比皆是,到处都有。武汉汉正街刚刚发生过死亡的类似悲剧,而教训永远是流传不广,关键是专业协会的作用。美国的消防协会需要自立自传自养,所以需要积极行动,把所有的教训都分析贯彻下去。我们的专家,自己就瞧不起专业知识,更看不起别人的经验,这是专业协会的失职。
杨小凯提出的后发劣势,在消防和安全领域甚为明显。我们总是要等出现了发达国家的曾经发生的灾难之后,才恍然大悟,哦,中国人也受不了火烧,在火场和美国人一样脆弱,原来逃生中没有中外差别,没有中国特色啊。
有道是,舆论多仇恨,人心难宽容,灾难有人祸,真相难寻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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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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