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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像诅咒

已有 3499 次阅读 2011-4-25 10:37 |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office, style

 

 

在中国,什么事都可以捆绑销售,你看,现在加油站加油也要卖一定商品才可以加上。这没有什么大碍,可是网上有这样一则消息: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

届时,居民在申领驾照时将对万一遇到车祸等意外情况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以及捐献何种器官作出选择。

 

人们学车拿驾照是为了工作生活的方便,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志,老百姓可以开上自己的私家车了。但你在申领驾照时必须进行器官捐献登记,这让人非常不舒服,你这不是诅咒人吗?

 

 

         网友评论:

玩什么了?在国外此招可行,中国?能自愿吗?申领驾照顺便捆绑一下,你的器官就成了资源,在你不知情的状况下,就会形成交易链,也即交通部门与医疗部门的交易链?太可怕了,还是不要这么玩了,我的器官我做不了主。但凡谁看好我的器官,我的小命不知是谁的,拜托,我的神呀!!!!!!!!!

 

 

还是卫生部的兄弟都先登记一份吧!作为规则的制订者,要有敢为天下先的精神,要有表率!!!

 

 

2011/04/25 04:23  无线网友 手机用户

这个政策好啊!又给倒卖人体器官的匪徒有法律空子了

2011/04/25 06:37  北京市网友 俺迷糊

好恶毒,怎么感觉像在诅咒

2011/04/25 06:44  重庆市网友 雄鸡一唱天下白

该条例一行,中国车祸率将世界领先。

 

2011/04/25 07:49  新疆乌鲁木齐市网友 hhhhp

1 原帖:2011-04-25 05:33    江苏省苏州市网友 华城老衲

建议公务员必须全体签署,同意后方可在原岗位留用和新录用。同意的请顶!

中国人道德水平如此之差,将来黑社会制造车祸谋财害命,达官贵人在别人车祸后人还没死就急急忙忙摘取器官,这些事情谁敢保证不会发生

2011/04/25 09:59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网友 原野新城

到时领身份证也签器官捐献,结婚证、出生证、毕业证、种种证都签器官捐献。强人所难,强盗捆绑。

2011/04/25 09:58  无线网友 手机用户

万万不可呀!如果这样,出了车祸不死也得死了!出车祸被送到医院,一查你同意了捐献器官,而此时恰有一个正在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而且很有钱,那你就惨了……

2011/04/25 09:54  湖南省湘潭市网友

哈哈!民政部不玩则已,一玩就玩得全体中国人天天要做恶梦!开车的人眼睛可不再敢注意力集中在前方了。说不定侧边就有要取你的器官之车眼惦念着你!!!那整个车路上就是屠宰场了!!!歌真唱得好;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看到明天,天堂和地狱每一天就在身边。。。。。。这真的是恐怖呀!!!从此祖国走向相互提防的时代。鲁迅笔下的狂人日记就这样描述;你看我一眼,疑心你是不是在惦量我肥瘦了!!!!成了到处是人吃人,你不吃我,我就吃你!恐怖!!!!!!!!世界末日要来了呀!!!

2011/04/25 09:47  无线网友 手机用户

需要百姓做出牺牲时,就要和国外接轨,百姓的利益就要强调国情。无论什么事情在国外很好,走到国内就歪曲了。小心有人谋器官害命。

2011/04/25 09:45  广东省惠州市网友 鹅城村长

在法制缺失,社会道德如此低下,尤其是某些人没有流淌着道德的血液的情况下实行这样的条例,恐怕以后交通事故中死亡率会急剧上涨。谁能担保这不会成为某些人非法获取利益的利益链,甚至形成一个巨大的产业???

2011/04/25 09:41  辽宁省沈阳市网友 wodeche2011

应该给捐赠人提前享受一些待遇,比如:增加补贴,调级,看病免费,补助,不论什么人一样标准。这个钱由受捐人来拿,因为挽救你的生命了或者提高生活质量了,合情合理,我看要是实行这项规定就能解决问题了,不要让人们自觉来捐,国人就要讲点实在的,因为还没到那个思想境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时候。

2011/04/25 09:23  福建省福州市网友 fangyu2099

额额!!!中国这么黑!!!会不会你出车祸的时候故意不救你让你去死!!!然后可以把你的器官拿来卖钱!!???

2011/04/25 09:21  广东省江门市网友 jakeyang

真实事情,我有一同事亲戚因病需要换肾,手术后总共费用为40万,其中给主治医生10万(私下给的,不然医生会告诉你没肾源),其它打通医生医院的关系费10万(也就是活动费),最后20万才是实际换肾的手术和医疗费用。大家想想,这个肾捐的值得吗??

2011/04/25 06:22  河南省洛阳市网友 fenghuang163

器官捐献是志愿,何必与驾照捆绑?登记的途径有的是!万一出车祸?每年因车祸死亡的是驾驶员多还是非驾驶人员多?卫生部门在群众中已经没什么威信了,百姓们想到你们就与器官买卖、药品回扣、过度医疗联系在一起,你们是彻头彻尾的金钱的追逐者,没有资格倡导公益事业!应把此事交给民政部门,领结婚证时顺便登记一下!

 

2011/04/25 07:42  天津市网友 jihuidi

凭什么?不是凭什么让我捐献,而是凭什么问我?
你能满大街逮个人就问,你捐献器官吗?你捐献器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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