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庭光:生命无价即廉价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302992&do=blog&id=431231&from=space
这是一篇荒谬的博文,曾经看起来荒谬,今天重新读来,依然觉得荒谬。只是,和这篇博文同样荒谬的,是现实。
麻庭光博文节选:
生命的价格,是保险业和安全领域的基础。过去,我国实行的是国家保险制度,不管三七二十一,照赔不误。所谓的“生命无价”,意思就是“生命廉价”或“生命不值钱,定不出价格“,所以当”生命无价“口号响彻云霄的时候,赔偿价格极为低廉,很多教训没有吸取,群众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处理领导吸引过去,因此不能用来改进制度。现代社会以人为本,赔偿是按照责任大小分别对待的,所以政府的压力越来越大,就是要人们自己承保,分担社会风险。可是制度不配套,人们投保不投保差别不大(因为生命价格低廉),所以投保率低。投保率低,人们更加指望政府,对政府的低价赔偿更加不满,”冤冤相报“的思想更加严重,政府更加不敢公布真相,更加强调“生命无价”,于是恶性循环,牙疵必报的思想越来越严重,这就是人们憎恨药家鑫的主要理由。表面上是他做错事可恨,深层次原因是人们不知道该如何改进,只好通过表达愤恨来宣泄心头的不满。
新闻: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 受害者丈夫庭外鞠躬致谢
2011-04-23 07:28 来源:东南新闻网 作者:史竞男 崔清新
4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5-1-10 21:2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