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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凶者药家鑫自述杀人理由:“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
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的话“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
按药家鑫的意思,如果确定被撞者为城里人,不难缠,或许不会对受害人连捅8刀,致其死亡。是谁让药有这种观念(农村的人特别难缠)的?事实果真如此吗?或者另一种人的看法,“撞伤不如撞死”(虽然我不赞成用赔偿金来衡量人的价值,但从人性本恶的角度来看,难保不会有人来从经济角度算计)。如果是后一种,社会能否做点什么,来防止这种恶行出现?
按照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给出的理由,当时受害人如果不要“不要脸来着,记车牌”,或许药家鑫会刀下留人,肇事后逃逸,安心地扬长而去。看来被撞者应该“要脸”,不记车牌或者假装不记车牌,甚至装死?避免激怒肇事者?如果是如此,那么出于激情杀人的概率有多大?为什么药使用刀,而不是用车?(我以为用刀比用车更为残忍)
药家鑫由简单的交通肇事演变为赤裸裸的凶杀,社会的原因、学校的原因、家庭的原因及个人的原因都有,实在需要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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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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