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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有了滥吃野生动物的习惯。现在,野味竟然成了宾馆、饭店招揽生意的招牌,蛇、鹿肉、野猪肉甚至蝗虫、甲壳虫等都变成了一些喜欢尝鲜人口中的佳肴。
其实,这些上了人们餐桌的所谓“美味”,大都是通过不法途径偷猎的,并没有经过卫生检疫就进了灶房。一些染疫的野生动物,对人体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野生动物在野外死亡,除了死于天敌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死于各种疾病,比如,野生鹿会患有结核病,蛇会患有癌症、肝炎、寄生虫病等。
实际上,野生动物体内含有各种病毒,还携带各种寄生虫,即使偶然吃一次也会得病。吃野生动物不但会得出血热、鹦鹉热、兔热病等对人体危害极大的疾病,还会引发SARS、禽流感、口蹄疫等传染病流行。
更何况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一些不法之徒投毒猎杀野生动,投毒者都是用剧毒农药毒杀野生动物,卖给餐馆赚钱。东北一些地区曾发生用剧毒的氰化钾毒死野鸡、野兔等动物,然后补上一枪蒙骗消费者的事件。这种野生动物对人体危害更大。
野鸡应该是野生动物中最常见的一种了吧,人们可能会认为野鸡是野味,肯定要比家鸡好吃。其实不然。野鸡不但味道不如家鸡,而且食用禁忌还非常多。如果食用不当,还会带来危害。
让我们看一看历代养生学家对于吃野鸡一事,是怎么论述的吧!
苏颂认为,野鸡是名贵食品,但是有小毒,不可常吃,损多益少。
孟诜认为,久食令人瘦。农历九月至十一月吃野鸡稍有补益作用,其他月份吃了就会引发痔疮、多种疮痈疥癣等。不能与核桃同食,否则易发头风、眩晕及心痛等病。与蘑菇、木耳同食,发痔疮、便血。野鸡肉与荞麦同食或野鸡蛋同葱一起吃,会使人生寄生虫。如果是自然死亡的野鸡,爪子挛缩不伸的更不能吃,吃了会中毒死人的。
孙思邈认为,丙午日不能吃鸡或野鸡。野鸡肉也不能同家鸡蛋一起吃。
陶弘景认为,野鸡是离(属火)禽,在丙午(火日)不可吃,能够助火伤身。
李时珍说,野鸡属于离火,春夏不可食。因为野鸡多吃虫蚁,并与蛇交生卵,所以有毒。
野生动物是地球生物链中重要的一环,不能滥捕乱杀。即使捕杀不受国家保护的动物,也要办理相应的手续,通过卫生检疫后才能食用。
在这里,强烈呼吁人们: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也为了人类自身的健康,请不要滥吃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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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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