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唏嘘,这实际上是我们的士大夫们的对责任的不负责和推卸,是对特权的猖狂摄取(贵州一个山区县能开车的肯定不是平头百姓),是对我们孩子的尊严与心灵的粗鲁践踏.我在想另一个问题,谁对我们的孩子表示尊重?
在美国,任何一所学校面前所有车辆速度不能超过15迈,即使这样,上下学高峰期一般学校附近的路口都有交通协管人员,手中拿着一个stop牌子,护送学生过马路.这是在劳动力十分昂贵的美国,这是对幼小生命的尊重.
看来我们也应该立法限制任何在中小学附近超速了.这才是对生命的尊重,这才是对下一代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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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色?警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