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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专家炒作怒江水电,称尚未开发就已扩大化

已有 3852 次阅读 2011-2-24 19:22 |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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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老专家退休之后,由于没有后顾之忧,会更加敢于发表自己的真实看法。这是积极的一面。然而,我们也不能不承认,有的时候人老了反倒如同小孩子一样。因此,同样也存在着老专家退休之后,由于不甘寂寞,喜欢不厌其烦的炒作某些社会上的热点问题的情况。所以,我国的极端环保组织所制造的各种诬蔑水电的谣言,很多都是来自被收买的退休老专家。

 

特别是《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章轲还是收买和利用退休专家造谣的高手,曾多次利用某退专家制造“我国水资源开发超过了国际警戒线”的谎言,并公开叫嚣水电开发该降温了。例如,造谣记者和某退休老专家宣称我国四川、云南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已经达到了100%,但当我国西南地区发生了严重干旱,我们全社会才知道云南省的水资源开发(水库蓄水)程度,根本就不是什么100%,而是可怜的7%。至于这位造谣记者所呼吁的水电开发该降温了,也曾经蒙蔽了不少同志。然而,到了哥本哈根国际气候大会上,我们才发现我们国家的水电开发程度,远远落后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以至于我们排放了与我们的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二氧化碳。让我们国家的发展遭遇到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双重压力,为此,我们正不得不加大包括水电在内的所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建设。水电开发不是该降温了,而是该提速了。

 

最近,造谣记者章柯再次发出了《怒江水电开发扩大化 老地质专家称恐酿巨大灾难》的炒作文章。不过,也许是因为这次造谣记者所采访的老专家,还没有达到与之配合共同造谣的程度,所以,撰写出这篇文章说明造谣记者已经有所进步,只不过表达了对怒江水电开发怀疑和不满,还谈不上是公开造谣。然而,鉴于退休老专家的身份对社会的影响力,这些怀疑和不满,如果不能及时澄清,也会起到误导宣传的效果。

 

关于怒江开发中地震的危险性

 

问题1、用地质专家自己的话说我们感到,水电开发规划的制订者没有对地质风险表现出足够的警惕,对风险的评估仍侧重于或停留在一个个坝址的孤立微观评价上。

 

我们发现,这些老专家不仅一点也不了解怒江水电的情况,而且也缺乏基本的工程常识。到目前为止怒江水电尚未进入开发阶段,因此,还从来没有对某一个电站的规划问题进行过评价,所评审的只是全流域的规划。不言而喻,既然是全流域的规划环评,所审查的地质风险,当然是要针对全流域总体的,而决不可能有“侧重于或停留在一个个坝址的孤立微观评价上”的可能。因此,老专家对于怒江规划的怀疑,不仅毫无道理、违反逻辑,而且,把这些本来是可以通过打一个电话就可以搞清楚的疑问,非要拿到社会上大肆炒作,不能不让人产生怀疑。当然,也不能排除老专家只不过是简单的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而造谣记者特地赶在老专家的疑问得到核实之前,拿到社会上进行炒作。总之怒江水电规划对地质风险的评估,绝不可能是“侧重于或停留在一个个坝址的孤立微观评价上”,而绝对是总体和全面的风险评估。

 

问题2、记者所阐述的理由“徐道一在掌握了大量的科研数据后发现,近200年,尤其是近60年来,中国西部(特别是西南地区)大地震频繁发生,其中,1950年西藏东部8.6级特大巨震邻近怒江,1976年云南龙陵7.3级地震、1988年云南澜沧江7.4级地震、耿马7.2级地震、1995年中缅交界7.3级地震、1996年云南丽江7.0级地震发生在怒江或其附近地区。而在20世纪,云南(包含怒江地区)地震活动正处于大地震的高发时期。”完全不具备质疑怒江开发的逻辑。

 

老专家所列出的这些地震,虽然有些临近怒江,但是,不仅没有一次是发生在怒江上的,而且反倒有发生在澜沧江的。这说明澜沧江发生大地震的危险性比怒江还要高。按照正常的逻辑的推理,老专家似乎不应该只质疑怒江开发的地震危险性,而更应该反映澜沧江水电开发的危险性啊?况且,怒江目前还只是在规划中,而我们的澜沧江上的水电站大都已经进行开发,危险似乎应该随时出现。老专家们为什么只强调怒江的地震风险,而故意不提澜沧江的地震风险呢?这里有两种可能,一个是澜沧江的水电开发没有引起社会的争议,没有进行炒作的价值。另一种就是,澜沧江的水电已经开发了,即使再怎么样危言耸听也不会拆掉大坝。所以,如果再强调说澜沧江的地震一旦发生将会引起什么样的可怕后果的话,总有一天谣言会穿帮的。

 

当年,为了反对紫坪铺水电站的建设,一些地质学家,就表示过一旦发生大地震将会造成怎样、怎样的大灾难。然而,胸有成竹的水电工作者早就告诉他们,不必担心水电大坝的抗震能力。经过了汶川大地震的考验之后,说明我们水电建设者按照科学理论所设计的水坝的抗震能力,是完全可以信赖的。

 

问题3、徐道一说,迄今没有看到有哪个地质或地震学家作出过21世纪怒江地区不会发生大地震(比过去几十年发生的地震更大)的结论。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不但是怒江,我国甚至全世界的哪一条大江大河,都没有作出过不会发生大地震的结论。然而,对于我们今天的科学技术水平而言,即使有发生大地震的可能也不会影响正常的水电开发建设。这一点可以说,早已经在全世界得到了普遍的证明。其实,按照老专家的大地震就不能开发水电的逻辑,老专家所反对的就不应该仅仅是怒江的水电建设,而应该是包括三峡在内的所有水电站建设。因为,金沙江、长江同样也没有“哪个地质或地震学家作出过21世纪不会发生大地震的结论。”。老专家凭什么偏偏要这样质问怒江的水电开发呢?这是不是也同样为了炒作?

 

关于怒江水电开发的地质灾害的危害

 

问题4、关于地质灾害的问题,文章说“关于怒江两岸是地质灾害频发区的问题,徐道一说,他们在考察中发现,从上游西藏境内的松塔水电站到中缅边界附近的光坡水电站(除丙中洛引水式电站外),库区都处在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危险地段。”因此,老专家们还表示“我们很关心,这一重要的结论在有关部门(怒江水电开发)的规划与报告中是否被提及?”。

提出这种疑问,说明我们的老专家还缺乏基本的工程常识,这么一个人人都在关注的重要的问题,怎么可能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被忘掉呢?不过,考虑的结果可能会让老专家们很吃惊。关于怒江地区特殊的地质构造所造成的地质灾害问题,也不是没有争论过。当年,一位反建坝的地质学者为了反对怒江开发水电曾宣传说怒江江地区地质脆弱,一旦进行水电开发将造成严重的地质灾害。然而,更多的专业水电和地质工作者们则指出;怒江的滑坡、崩岸、泥石流的灾害严重,恰恰是因为怒江水含有巨大的能量,长期冲击河谷,造成河床不断下切的必然结果。如果不能把怒江的水能开发利用起来,它就会不断地制造新的滑坡体,地质灾害也就会曾出不穷。只有把水能资源利用起来发电,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地质灾害产生的成因,从而减少地质灾害。如果不进行水电开发,怒江的地质灾害将永远无法避免。

 

现实也正像大多数专家们所断言的一样,怒江的山高水急河水的能量极大,所以,怒江地区的地质灾害就特别频繁、特别严重。沿着一条几百公里的怒江公路,每年至少就有滑坡、崩岸、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上百起。这次怒江普拉底乡和保山发生的泥石流只不过是比较大的地质灾害,造成了比较严重的人员财产损失而已。

 

王兆印是清华大学水利系的知名教授。目前还担任国际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ediment Research主编、世界泥沙研究学会秘书长,从事泥沙运动规律和江河治理方面的科研工作三十余年。王教授通过研究认为,崩塌和滑坡的动力其实都是来自河流的下切,下切的愈深,崩塌滑坡的势能愈大。他认为在河流地质灾害治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个方向,即:增加阻力,降低流速;控制侵蚀,减少河流输沙能力;增加水面面积和生物栖息地的连通度;保护和修复河流自然景观。

 

具体的说,治理泥石流的关键是要消能。清华大学在云南有一个试验基地,已经进行了常年的现场试验。没有治理前的08年当地一条河谷的年泥石流土方量达到了170万方,到09年治理后则只有2万方了。具体的消能方法,要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在季节性洪水的山沟里,可以错落的摆放一些大石头,增加水的阻力,同时起到消能的效果。在长年流水的河流里最好是建水电站。把河水的能量利用起来,不让它去制造地质灾害。

 

教授还特别强调,如果只建坝,不消能是没有减灾效果的。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的泥石流灾害治理,都是通过在山沟里建立小型堤坝的方式阻挡泥石流。而很多实践证明,泥石流堵是堵不住的,必须想办法消能。很多被用来阻挡泥石流的小堤坝,只能阻挡小的泥石流或者延缓泥石流的发生时间。由于小堤坝并不能消能,只能积蓄能量,最后这些小堤坝一旦垮掉,反倒变成了大的泥石流。怒江贡山发生的大泥石流就有这方面的因素。

 

此外,在水电站建成之后,由于水库的形成,能够增加周围的水汽,有效地改善周围的局部小气候,有利于植被的快速生长,从而进一步改善环境减少地质灾害的出现。我们知道很多地质灾害的产生原因,与植被遭破坏、水土流失直接相关。所以,一般来说水电站建成之后到发挥出最佳的地质减灾效果,还要有一段时间。只有当水电站建成几年之后,促进了周围的植被的生长,防止了水土流失,水电的地质减灾效果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可以说水电站建设的时间越长,它的地质减灾效果就越明显。

 

由于通过水电站消能治理地质灾害需要一个过程,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因此,我国的三峡建成后的蓄水的初期地质灾害反倒有所的增加的现象,也是非常正常的。水库建成蓄水后,由于水位上升的侵蚀作用和堆积作用,在新的水边线地带开始了库岸形成的过程。特别是在水库突然泄水时,由于原有的水位比较高,边坡在水中浸泡后土壤当中的空隙水压力增加,而突然的泄水导致水位急剧下降,土壤中的孔隙水压力来不及变化,而边坡外部的静水压力突然丧失,土体内外压力的不平衡常常容易导致边坡的失稳和滑坡的发生。

 

发生这种情况的前提,是需要边坡本身就具备产生滑坡(或者说潜在的滑坡)的水文和地质条件。在这种地质条件下,即便没有水库的水位变化,如果在强烈的连续降雨的情况下,只要边坡的土壤吸收了足够的水分,也可能会造成同样孔隙水的压力加大,从而容易产生滑坡的现象。例如,去年台湾省的8.8暴雨泥石流和我们今年8.8的舟曲泥石流。这些其实都是一些潜在的滑坡体在暴雨中得到了释放。

 

也可以说,如果不具备产生滑坡的潜在的地质条件,水库水位变化也不可能造成滑坡,反之如果边坡本身具备水库水位变化造成的滑坡的地质条件,说明边坡本身就具备了滑坡(或者说是潜在的滑坡)的地质地貌条件,在连续的强降雨,或者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地震)同样也可能会产生滑坡和泥石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水库的建造和蓄水决不是制造出了滑坡,而是为原有不稳定的地质滑坡体,提供一个集中释放的机会。

 

一般来说水电工程修建之后,将从三个方面改进原有的自然边坡的地质条件:1、水电开发就是把江水切割岸坡的能量利用起来发电,减少江水对河谷的急速深切,使河流发育趋于缓慢、稳定,最终会大大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2、对主要的滑坡体进行人工排除,或者护坡(包括混凝土喷涂、打入抗剪滑桩和预应力锚索固定等)处理。3、水库蓄水的初期,是一个水库新库岸的不稳定期和再造期,是隐性的地质灾害的集中释放期。

 

以三峡为例,要知道从听天由命、根本就无法治理长江三峡地区的地质灾害,到能够用工程措施和长效机制治理地质灾害,这个巨大的进步正是由于我们进行了三峡工程的建设,已经把江水的能量用来发电了,不让它再去制造新的滑坡体了。尽管这个结论需要在三峡运行若干年之后,才能得到证实。但是,目前的现实却是,我国西部的水能资源丰富,开发程度却很低,而且开发的时间还普遍比较晚,因此,水电建设的地质减灾效果往往还无法充分的发挥出来。所以,西部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损失普遍都比较严重。然而,由于我国东部的经济发达,水电开发建设的比较早,而且绝大多数水电资源都已经基本上开发完毕,因而,我国东部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几率就明显的低于西部。因此,怒江开发若干年之后,老专家一定会看到自己的“谁也制止不了沿怒江两岸至今仍在发生的巨大的山崩、滑坡与泥石流。”的预言的破产。

 

从国际上来看,情况也是一样。法国是世界上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最充分的国家之一。开发程度接近100%。由于河水的能量不会再用来冲击河谷制造地质灾害,因此,同时样是水电开发非常密集的法国的地质灾害,却非常非常少。这种现象几乎是全球普遍存在的,调查结果表明,凡是水电开发程度越高的国家和地灾区的生态环境越好,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和造成的损失越小。

 

总之,无论是科学和事实都已经向我们证明,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和科学发展才是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的根本方向。具体来说,减少和消除泥石流灾害的最根本措施,就在于有效的消能。而充分开发利用水电,就是一种最有效的消能减灾的方式。因此,尽快开发怒江水电,才是减少怒江地质灾害的根本出路。

 

回答老专家的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在21世纪,特别是未来50年内,怒江云南河段或附近地区是否可以排除发生大地震的可能性?

答:完全没有排除的必要。几乎任何大江大河都存在大地震的风险。实践已经证明,我们水电建设的抗震设计和建设水平已经完全可以抵御大地震。

第二,在全球有没有建在活动深大断裂带上的拦河大坝?如果怒江是独一无二的,那么现有的论证就显得不充分;若有先例,则必须对国外具有类似地质条件的水电工程进行全面调研、充分论证,必要时进行试验、模拟,以排除最坏的可能。

答:要知道世界上所有的大江大河,其实都是由地质断裂带上发育起来的。汶川地震后针对社会上关于地质断裂带上不应该建水库的质疑声,著名的加拿大水电专家香港大学副校长李卓芬院士就指出过:如果断裂带上不能建水库,那么全世界就不可能有大水库了。因此,“在活动深大断裂带上的拦河大坝”的情况非常多。不过,还应该强调:断裂带上完全可以建设水库、水坝,但是,水坝的坝体一定要躲开活动的地震断层。否则,很难抵御大地震的破坏。其实,这也是我们水坝抗震规范所要求的。至于做试验,也是抗震规范所要求的内容。老专家大可不必再提这种马后炮建议。

  第三,未来几十年内,怒江河段是否可以排除发生(舟曲特大泥流灾害之类)特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答:如果不开发怒江水电,特大泥石流灾害永远不可能避免,而开发怒江水电一段时间之后,地质灾害的危险完全应该被消除。理由如文中所述。

第四,对可能的高风险是否准备好了应对措施?现有工程技术能否控制大地震、特大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及灾害链的影响?

答:想用工程控制大地震是不可能的,但是,控制特大泥石流的发生,是完全可以办到的。我国早期的丰满、新安江和国外的水电站,建成一段时间后都已经基本上消除了泥石流等灾害。此外,“对可能的高风险是否准备好了应对措施”是任何目前水电建设所必须做到的规范要求。

第五,在活跃的地质活动时期的深大断裂带内精心选择的安全地带,能否躲过四周脆弱地质剧烈变化带来的破坏性影响?

答:这个问题最好让实践来检验。我国汶川大地震之后,距离震中只有十几公里的紫坪铺、沙牌、碧口、宝珠寺等水坝的表现,让国内外的专家们普遍认为,已经圆满的回答了这个问题。不过,这里还应该指出:文章中的专家们所谓的“在活动深大断裂、现今地震活动带上建跨江高坝,人类尚缺成功的先例,人们不可过于迷信过去十几年我国在建高坝、巨坝方面的技术成功。”的说法,不仅不符合事实,而且,存在着不应该有的逻辑矛盾。请老专家注意断裂带与断层的本质区别。紫坪铺高坝就是建在断裂带上的成功先例。不迷信成功,也不能否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重要标准。更何况,在退休老专家的身份和实践的检验结果之间,大家最好还是选择“迷信”后者为好。

对照文章:怒江水电开发扩大化 老地质专家称恐酿巨大灾难

http://business.sohu.com/20110224/n279496904.shtml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95826-416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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