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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国30年内授予博士学位的报道,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虽然从整体数量上考虑,目前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只有33.5万,数量不太多,但要注意“目前全国在学研究生已达140.5万人,其中博士生24.6万人。”也就是说在2010年到2012年三年(已经过去1年)内,博士毕业数量将增加80%,基本上是每年25%的增长速度。这些博士将来的去向将成为-大学生分配就业问题的衍生问题。
博士生找不到工作将很快成为一个问题出现,但因为博士毕业后可以到博士后流动站去工作,因此将来博士后流动站将会出现博士后数量逐渐接近甚至超过博士生的趋势。
因此,对科研单位来讲,要做好接受这批具有更强科研能力人力的准备,对博士们来讲,也做好去博士后流动的准备,在确定博士后单位的时候,一定要结合自己将来的就业意向,因为很可能博士后单位或相关联系单位成为自己将来就业的单位。
现在国内很少有连续做博士后的情况,将来这一情况也将会发生改变,一些博士后会再次读博士后。
不过国内关于博士后的制度仍需要改进,最明显的就是待遇问题。由于国内大部分单位的工资收入基本工资都不是主要成分,有许多其他工资成分,但对博士后来讲,许多单位只给基本的工资,这样收入就会非常低,成为在单位中的弱势群体。由于博士后许多都是成家,有来自维持家庭和子女养育的需要,因此,国家应该制定一些措施,让博士后的收入能与正式工作人员的收入基本类似。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 中国已授予各类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逾2100万人
记者2月1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上获悉,30年来,中国共授予各类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分别达到33.5万、273.2万和1830万多人。
据了解,条例实施30年来,中国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基本建立了学科门类与类型齐全、结构布局相对合理的学位授权授予体系,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截至2009年底,中国博士、硕士、学士授予单位已分别达到347所、697所、700余所。目前全国在学研究生已达140.5万人,其中博士生24.6万人。共招收各级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90多万人。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于198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新中国学位制度从此诞生,也标志着新中国教育走上法制化轨道,极大地推动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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