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限项规定越来越严格了,“三项以内”的规定虽然已经实行了很多年,但去年以前杰青是不纳入限项的,而今年就被纳入了。
限项规定的初衷是让更多人有中标机会,减少某些人一年内一举中标多个项目的可能性。从我国科研人员较多而资助经费有限的实际情况而言,这种分散资助比集中资助更能解决“僧多粥少”的老大难问题,不失为基金委经过多年实践和调研后形成的一个良性举措。
但限项规定对于某些人来说很可能只是流于形式。有些“牛”老板手下有很多“精兵强将”,限项规定根本难不倒他们。即使每人只申请一项,一年下来中标的项目也相当可观,“扎堆”中标的现象很严重。因此,与其在申请时限项,不如在会评时削减同一单位甚至同一实验室的资助项数,否则还是难以避免“饱者更饱,饿者更饿”的恶性循环。如果要让限项规定更合理,基金委应该出台不准那些已获973、863甚或省部级等非基金项目资助者重复申请的硬性规定。
限项规定容易给人研究队伍力量薄弱的印象。由于高校对基金申请越来越重视,现在出现了几乎人人都申请基金的“火爆”现象,一份标书要凑够7、8个人的研究队伍还真不容易,有时使出全力也凑不够3个以上的高级职称。我觉得,既然杰青申请不必填写研究队伍的组成,其他基金项目是否也可考虑省去这一项?大家心里都很清楚,真正参与研究的肯定不是那些“拉郎配”过来“装潢门面”的教授、博导,而是初、中级研究人员及广大的研究生们。
限项规定可能把真正好的创意挡在门外。有些人是专职教师、医生、管理人员,而不是专职研究人员,他们不可能有专门的研究团队。他们可能有些好点子,其中不乏非常好的创意,但因为拉不到足够的研究组成员而无法申请,实在可惜!因此,建议基金委重研究基础而轻研究队伍,因为即使能拼凑出一个“冠冕堂皇”的研究队伍,那也不过是“聋子的耳朵——配相的”,毫无实际意义!
以上建议仅供基金委有关部门参考,也请各位提供更有建设性的意见,让基金申请更公平、更合理、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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