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大全》《朝华午拾》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wei999 曾任红小兵,插队修地球,1991年去国离乡,不知行止。

博文

就“正体字”,镜子师姐对话录

已有 2978 次阅读 2011-2-7 13:59 |个人分类:镜子大全|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繁体字, 对话录, 正体字, 汉字字体

“正体字”不完全等同于繁体字。 (1309 bytes) 
Posted by: shijie 
Date: December 08, 2007 02:38AM 

正体字(standard form),指合乎字书规范的汉字字体。汉字经历了篆、隶、楷体的发展,自魏晋开始,字体的偏旁结构,已趋于一致。凡合乎这个“一致”(即一般的规范)的,就称为正体。民间有些自创的写法,与正体的笔画有所不同,叫俗体字,或别体字。如孔乙己说“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其中“茴”是正体字,其余三种都是俗体字(别体字)。 

我觉得《开放时代》这篇文章,写的人有些别有用心。其有意混淆“正体”与“繁体”的概念,企图让不明就里的人误以为“正体字”等同于繁体字。由此把一个语言文字问题夸大到政治层面,并跟两岸问题挂钩。 

自1991年开始的“国际汉字讨论会”是曾经的“汉字文化圈”国家的学者主动探讨汉字“趋同”办法所做出的共同努力。因为,历史上,韩、日、越等国的文字都从汉字中借用、吸收了不少元素,后来各自发展,分歧加大。在全球化的今天,曾经的统一格外可贵,于是,“汉字文化圈”国家希望缩小汉字书写的差别。学者们的愿望是,一起研究确定“正体字”,然后大家都使用正体字。繁体字中要剔出那些“俗体字”,简化字中合理的部分也是正体字。比如“灶”,其繁体字无比复杂,难以书写。而“灶”的结构符合汉字规范,字形与其他字也不混,便可以作为正体字存在。再比如简体字“发”包含了“发展”和“头发”两个不同的繁体字,这两个繁体字读音也不同,简单的合二为一,欠妥。所以这两个繁体字是要作为正体字共同存在的。但是,我国教育部只是提出“简化字和繁体字共存”,并没有说放弃简体字。所以,繁体字作为正体字的说法为时尚早,或许只是某些人想想而已。 

[www.starlakeporch.net

“正体字”的话题,“遥应”师姐。 (122367) 
Posted by: mirror 
Date: December 09, 2007 11:34PM 

首先是个技术的问题。standard form 译成“正体”本身,就有误译的危险。不如译成“规范体”。字符的编码是个资源规划的问题。形成“规范体”,是为了降低文化出版事业的整个社会成本。 

其次才是简化字的问题。北京人以为得了天下,所以就敢改文字。四方“弱小”的就以“原装”作为价值观,保持汉字原来的风貌。这是两种不同的战略,都有道理。最终还是要回到学术的水平上来。研究水准高的人、集团的说法被人接受。 

字符本身问题不大。有问题的是方言如何表记、译文如何表记的问题。这也是个“阶级”的问题。印度有个阶级的问题,中国少些。但是文字等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发生新的阶级问题,扩大民族问题。 

--------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天涯若比邻,有了网络就不“遥”了。回镜老师的话: (122392) 
Posted by: shijie 
Date: December 10, 2007 08:53AM 

1.“正体字”和“standard form”都是沿用现成的名词。译成“规范体”未尝不可,但是,大家已经认可“正体字”这一说法了,算是习以为常了吧。其实,译成“规范体”也暗含着一种风险。什么是规范?谁来规范?而“正体”的说法没有这层风险。“正体字”是在文字的长期使用中,由人们的“共识”甄别产生的,凡是与正体不一致的就是“俗体”,或称“别体”。当然,现在的政府机构里有个“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他们以行政的手段颁布的东西当然可以算“规范”,但这个“规范”有时候在民间是贯彻不彻底的。 

2.简化字不单纯是文字问题。我感觉跟当时的新中国“巩固政权”有关。秦始皇统一天下都有“书同文,车同轨”,更何况……具体的论证需要很多资料,我没有仔细考虑过,也不想去碰这个话题。至于“弱小的一方”始终以为自己是“正宗”的,很有一种长房被迫出门的意味,不论多么弱小,总以“嫡出”自居。于是,当然要以“原装”作为武器。但是,如今的“民进”已经把“正宗”长房的苦心糟蹋得近乎可笑了。学术的问题跟政治的问题很难划清界限。以为“专家”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其实是天真了一些。 

3.汉字是表意文字,是超乎语音之上的文字。同一个汉字用不同的方言来说,语音五花八门,但写在书面上,区别并没有大到不可交流的地步。比如,一个广州人写信给苏州人,用书面文字表达是完全可以沟通的。当他们用各自的方言来读这封信的时候就难以交流了。中国的方言非常复杂,各地方言能够长期保存并使用,汉字功不可没。印第安语诸方言的疾速消亡,跟拼音文字有极大的关系。相对而言,跟“阶级”的关系不是很大。 

[www.starlakeporch.net

而“正体”的说法没有这层风险属于只缘身在此山中了。 (122400) 
Posted by: mirror 
Date: December 10, 2007 09:19AM 

“正”在国语中还有个价值判断的层次,而“规范”则没有。“正”史,正妻、正娶、正义等等,国人给“正”一个+的价值。 

引用:
学术的问题跟政治的问题很难划清界限。以为“专家”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其实是天真了一些。
属于师姐的寡闻了。从一战后,欧洲人共同编写历史教科书有几十年的历史,几代人的努力。其中也经历了二战和冷战的“洗礼”。基本上可以算成功了。这个应该是属于学术界的功劳。不是“天真”,而是“有志者事竟成”。 
第三点与师姐的认识分歧很大。师姐这方面好像很不擅长。不错, 

引用:
汉字是表意文字,是超乎语音之上的文字
。所以,才有方言表述的问题、译文表述的问题。用字的字形可以规范。但是“矫情”这类的方言,用什么字去表示这个音,就不是字符的问题了。 

又及:对美洲的语言,镜某另有意见。“阶级”说,可参照my fair lady的“故事”。 


--------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正体”“俗体”的说法,自宋代就有了。 (122404) 
Posted by: shijie 
Date: December 10, 2007 09:34AM 

我们今天还在沿用宋体字呢。说“规范”没有“价值判断”的层次,是你自己的理解。比如说,“学术规范”,有没有价值判断? 

学术跟政治,也有个国情的问题,看看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学术界”好像很难独立起作用。讨论这个话题太累,不说了。 

“矫情”属于“词”,不是“字”。所谓正体字讨论的是“字”。不论什么方言词,都是用“字”去记录的。当通用语的字不足以记录方言时,方言区的人自己造字,但造字的原则还是沿用汉字的结构规则 

“正史”从司马迁起就是了。国人习惯于用“正”了。 (122502) 
Posted by: mirror 
Date: December 10, 2007 07:45PM 

国人讲“中华”或许没有看不起别人的意思。但是“东夷”“南蛮”不见得也这样看。处关系就是如此微妙。汉人讲老维老藏老外等等觉得没有什么。但是维族的、藏族的或者是外国人不见得这样认为。当然,熟了以后个人之间可以认为是个昵称。 

讲“学术规范”就有没有价值判断在内,而言[正确的]“学术规范”就不同了。当年讲“普通话”而不说“标准话”也应该认为是个智慧。显然那时对“标准”的提法都有“忌讳”。 

有文字纪录是一桩事。对此汉字有贡献。纪录发音又是一桩事。方言的问题主要是音,其次才是词汇。白话运动是个言文一致的过程。这个演化仍然是进行时的。因此,如何用汉字表音、如何翻译依旧是个问题。译文的问题大约从佛教传来时就有了。造字的可能性已经很低了,主要的是用哪个字去“应付”各类方言罢了。 

--------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回镜帖岂是一个“累”字了得。 (122508) 
Posted by: shijie 
Date: December 10, 2007 08:24PM 

引用:
讲“学术规范”就有没有价值判断在内,而言正确的“学术规范”就不同了。

引用:
师傅跟镜老 (122372) 
Posted by: 笑笑 
Date: December 10, 2007 01:12AM 

 

Fish: 
引用:
他是镜子,你跟他掐就是跟自己掐,肯定棋逢对手。

以“老”称呼,是尊称,不应该有什么“看不起”的意思。 

音译、意译、音意结合译,几种手段并用,应该问题不大了。当然这是对大众而言,对专门的研究者来说,还是研读原文原语为好了。 

应付方言音的办法很多,首先是用现成的字去记录,不足的可以造字,比如老广的“氹”不仅被两广人民使用,还被规范性的词典收录。还可以从古文献中“考本字”。实在不行了还有最后一招:用国际音标记录。 

镜朱者赤,镜墨者黑 (122430) 
Posted by: 田牛 
Date: December 10, 2007 10:43AM 

师姐给老镜的回复妙用标点,比镜子还镜子(专业)。端得是形神兼备, 好看。 
期待两位继续掐,我们跟着长见识。 

-------- 
不刻意减肥,现在的目标: 不超过190磅!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62400-410862.html

上一篇:“屁”的问题
下一篇:“无损检测”与“无损探伤”析辨
收藏 IP: 99.90.69.*| 热度|

2 许培扬 朱志敏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4 06:3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