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中国的创新成果转化缺什么,依我看比教育问题更紧迫、更重要的还是制度建设。
简单地说,本来创新成果转化中最活跃的因素是中小技术研发企业群,正是他们将成千上万的大学科研成果进一步研发到相对成熟的产业技术。中国少了这样整个一个阶层,而原因则在于中国现行的法规、政策没有给这样的企业留有生存空间。中国专利法为侵权罚款设定了100万人民币的上限(美国专利法对侵权罚款不设限,无意侵权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或预计损失罚款,故意侵权则罚款三倍),事实上在鼓励对于重大技术的侵权;中国公司法规定与国企共建合资企业,私方的技术资产股比不得超过33%(所有跨国药企的无形资产超过市值的90%,生物技术公司更高),事实上歧视技术;中国的股市创业板为上市定下了连续3年盈利3000万元人民币的门槛,风险投资因退出周期太长而敬而远之,“创业板”全无为科技公司融资的功能;中国管理层2003以来的8年间,坚拒房产税,纵容房屋由居住设施向生财工具弛走,从而形成了房地产大肆掠夺其他行业的局面,技术研发行业首当其冲。
关于中国的科技创新及创新成果的转化,一个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深入科学和技术细节,公平而科学地评价技术及其经济价值的机制。为了公平,我们简单量化;取消了简单量化,人情评价汹涌而来。面对这一悖论,本来以技术的成功为生存根据的中小技术研发企业群是合理评价早期科技的天然主体。但是,在我国现有的情况下,这一阶层根本不能生存下来。
中国的创新型国家战略提出八年来,国家的研发投资有了长足的增加,但是制度建设方面的实质性改进几乎空白。此种形势下,教育岂能担负制约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责?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70942-410763.html
上一篇:
理呆的新春诗词下一篇:
基础科学研究应是一种文化———兼论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