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发表文章署名到底有没有明确规则?我查阅了很多书籍,包括At the Helm: A Laboratory Navigator, On Being on Scientist, Who Want's to be a Scientist, Survival Skills for Scientists, A PhD is Not Enough, Communicating Science, Essential Skills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ow to Write and Publish a Scientific Paper, The ACS Style Guide,答案是没有明确规则,有的只是非常笼统的指导思想:要有明显的贡献,排名先后要按照贡献大小来确定。指导思想只是指导思想,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每个组的具体情况和每篇文章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你怎么判断有贡献没贡献?你怎么判断这个人的贡献比那个人的贡献大?因此署名只有靠协商和自律了。现在我总结一下未必完全正确的常见做法。
叫别人测试样品要给别人名字吗?答案是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潜规则是:出了钱就可以不署名,署了名就可以不出钱。当然也可以既出钱又署名。我认为这和样品数量、仪器的稀缺性和结果的重要性也有关系。如果用了别人大量测试结果,哪怕给了钱还要加名字。给别人提供样品可以署名吗?根据On Being a Scientist一书,样品在文章公开发表后是应该给同行提供的,只要样品还在的话。但是很多书上说有的样品是有货币价值的稀缺资源,有时实验室还需要用这个样品做后续实验确保下一个博士生能顺利毕业,而一旦把样品提供给有竞争关系的同行,等于砸了自己的饭碗。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得向索要样品的同行解释情况,或提出合作研究。“合作”的潜规则就是署名。以上讲了提供已经发表的样品,那么提供没有发表的样品可以署名吗?当然,我这里所说没有发表的样品不是那种简单的样品,而是有技术发明和发现在里面的样品。提供没有发表的样品其实是重要贡献,有技术干股和智力贡献在里面,绝对应该署名。学术界的潜规则就是这样:有些事情不好意思开口,开口了觉得自己庸俗。很多人也许都这么想,你叫我做测试,你叫我合成样品,我期望值是有署名的。如果事后发现你发表了文章没有我的名字,那么下次我就不给你测试、不给你提供样品了。这和博弈论有关:在一次博弈中,双方可能一方亏特别多,另一方赚特别多;但是如果有100次博弈(合作),那么总体就公平了,因为如果不公平的话,一方就不愿意合作了。
有的书上说署名的指导思想是有“智力贡献”。但是我要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有的富翁在草地上掉了一个硬币,为了显示自己节约而蹲下来找了老半天,结果他的助手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硬币放在地上,正好被富翁“捡到了”。有的球队和别的球队踢球,事先讲好如此这般,然后在场上果然“进球了”。中国话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反过来说,要让别人有“智力贡献”,何患没有方法。有时候,有没有智力贡献取决于give and take:一方愿打,一方愿挨。文章给领导“过目”了,领导就说他花了好久“精心修改”了文章。这不是做球给别人打吗?
在文科里面,有种人是“枪手”,就是帮别人写博士论文或者学术论文,只要钱不要名字的那种,这等同是作弊。在理科里面,好比说前面一个博士生走了,留下了实验数据,后面的博士生根据前人的数据写了文章(无论有没有做实验),那是作弊吗?答案是不是作弊,因为两者名字都在。这就象秦始皇叫人修建长城一样,每块砖头上都有烧砖头者的名字。这个情况在At the Helm: A Laboratory Navigator里面说得很清楚:如果后面的人整理了前人的文章,后面的人甚至可以挂第一作者!但是我认为,学科不同,做法也不同。有的学科写文章比做实验更重要,因为写文章的人提出新的理论,而做实验行同简单测试。而有的学科做实验更辛苦,花的时间多,因此前人的利益必须被保护。署名如台湾“县市长选举”,亲民党和国民党各推出一组人马参加竞选,最后为了不让民进党渔翁得利,必然要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进行民调。好比说前面所说整理前人的文章(这个命题是在At the Helm: A Laboratory Navigator里面提出的),正确的做法是导师首先联系前人,说:实验数据是属于实验室的。你已经走了,你整理吗?如果你整理,最好;如果你不整理,我就自己整理或者叫别人整理,给别人第二作者或者第一作者,你愿意吗?在得到前人同意后,导师可以对新人说:我有这个未发表的工作,你愿意整理,给你第二作者,不愿意我叫别人或者我自己整理,你愿意接任务吗?虽然看起来很庸俗,但是就是这么现实。At the Helm: A Laboratory Navigator说,修改文章和撰写文章都有贡献的。在我看来,显然写文章的贡献大于精心修改文章的贡献。写化学文章的价值等于第二作者,精心修改文章的价值等于第三作者,粗略修改文章的贡献小于第三作者,甚至可以不署名。这些都取决于讨价还价,责权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