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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这位县教育局长被免职冤枉吗?

已有 3853 次阅读 2010-12-29 09:09 |个人分类:社会思考|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问责制, 湖南衡南, 农用车坠河, 教育局长

  
湖南省衡南县农村小学发生了学生乘租农用车坠河严重伤亡的不幸事件,其县教育局长已被免职。

看起来这是当地县政府对人民负责的行为,但我觉得,这恰恰是其不分青红皂白地乱处置下属干部、想逃脱自己责任的典型案例。

请问当地党和政府能拿出其县教育系统要求学生集体租用农用车接送的文件或证据吗?若是,则罢免县教育局长无可非议。但是,“衡南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唐代斌介绍,因果小学曾对家长租用三轮车接送学生进行过劝阻,但家长不能理解”。

再请问,学生在校外自行决定乘坐交通工具的安全问题,是学校和教育局长应该负责的吗?更何况,从上述链接的报道看,这种交通安全隐患早就通过交警上报到县政府部门,但却未见任何采取防范措施的下文。

形似负责,若追的责不公平、不公正,则这样的问责制又有何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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