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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挤市场V.S.拥挤收费 精选

已有 5137 次阅读 2010-11-18 22:45 |个人分类:TRANSPORTATION|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拥挤权, 范文博, 陆化普, 拥挤市场, 拥挤收费

今日(2010-11-18),新华网新闻。清华教授陆化普教授说,三五年内,全国所有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等都得进入交通拥挤状态。教授建议收拥挤费。再堵怎么办?教授回应,单双号吧。

 

网友们不客气,无一赞同,板砖无数,异口同声是责问:开征“拥堵费”后就不会再堵车了么?不清楚教授是否有胆拍胸脯,我是无胆的。

 

网友慨然,“有问题,就收费,中国专家,真好做”。同行相怜,心里不是滋味。入行数载,知道拥挤收费不简单,理论深,牵得出大家、诺奖头面人物。又难得,有实践经验,伦敦、新加坡等地,被引作样板。而陆教授,也是90年代以来国内的泰斗级人物,著作是被当作教科书的。然而,千山万水是业内的游戏,最简单的阐述,“有问题,就收费”,不能说它错!

 

网友骂声不好受,但学术信仰更重要。拥挤收费,我的观点暧昧。收费一定会比不收费畅通一点,但我会指出拥挤收费有代价,诸多弊端写过多次了,不谈了吧。

 

转谈我的解决思路吧,这里绝无半点含糊。一条基本的公理:每人都有交通的权利,每人都有使用道路的权利。这正如每人都有居住的权利,每人都有生存的权利一样。要指出的是,为住上带热水的房子你我要付出,为吃香喝辣你我也要付出。那么,为自己的路畅快一点,U also have to pay for。但先要说明,这付出决不等于向政府交费。相反,拥挤是政府没有把每个人的使用权清楚地界定而造成的。

 

这说的是拥挤出现的原因。是的,拥挤是道路被过度使用造成的。然而,私人交通机动化之前,高昂的交通代价,如长时跋涉、旅途劳顿、风餐露宿等等,已经把过度使用道路的可能阻挡在外,地球上从来没有道路使用权之必要。换句话说,拥挤是现代社会机动化的顽固副作用。

 

机动化的便捷使得人们的出行距离增长了,出行频率增加了。道路上每多一个使用者,所有人的交通就多一点干扰。划分方向,界定了部分使用权,但不够。划分车道,进一步界定道路单方向的使用权,仍不够。车越来越多。有人拍脑袋,禁止买车,限制车牌。说过了,每人都有交通权利,禁限都是侵害。

 

机动化的顽疾终于凸现了。道路共用的代价越来越高。地球上从来没有过道路使用私人产权,是因为清楚地界定,有代价。这代价,高得离谱。分隔带、车道线、信号等都是界定的代价,但要清楚地界定,代价可能还要高出房顶。

 

要问,道路使用产权如果才是被清楚地界定了?只有当这使用与路段、时间、车辆、载重、排放、距离、速度都挂钩,才是清楚地被界定了。这时,CBD,许多人挤破头想走一遭,你要更畅通点,就多付出些吧。少付的人,不能占用你获取的使用权。市价和畅通的状态会同时形成。

 

多使用者多付出,每个人的使用权才公平。少付出者,不能占用多付者的使用权,是这公平的另一面。

 

但是,真实的世界中,清晰地界定使用权,谈何容易。不是没有办法,这办法会引发社会和机动工具产业的一场全面革新:机动交通工具标配GPS设备,记录行驶轨迹、时间、速度以及载体尺寸、排量等信息。此外,还要一套运营体系,按使用量计费,这价是市价,产品是畅通的服务。再次声明,这解决办法称为“拥挤市场”,绝非拥挤收费。两字之差,南辕北辙。

 

关于这拥挤市场的构建,详细我的两篇博文:“道路使用拥挤权的市场之城际公路”和“道路使用拥挤权的市场之城市道路”。可以聊以慰藉的是,交通问题关于社会经济整体,欲解决之,“全身体检”的代价也是必要的。

 

这会招骂么?信者不惧矣,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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