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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与学校或导师相比,属于弱势群体,即使在法律面前,也有保护弱势群体的情况,从这个角度看,学生放弃继续攻读研究生应该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不必要对学生太多责备,作为导师我应该能理解和容忍。要知道,对导师来讲,招收一个或不招收一个学生不会对导师有特别大的影响。但是对一个学生来讲,这是一个决定将来生活工作方向的,可以说是终身大事。如果把很小的代价要求影响别人终生事业的所谓诚信,就显得不够民主,不够大度。
许多规矩,包括诚信这样的道德层面的事情,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这又让我想起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表面上是很合理的,保护知识的所有人的权利,但对整个人类来讲,最终的结局是保护了有钱的国家有钱的人,因为知识产权是可以被购买的商品,是可以作为商业利益服务的工具。发达国家特别热衷于此正义事业,而贫穷国家总是被指责,但又往往默认百姓做一些此类坏事。
实际上我们过去就经常遇到这样类似的情况,部分学生在报考研究生的时候经常问:“这个导师能招收几个研究生,我有没有希望被录取?”等问题。甚至有的与导师约定好报考并录取,但是结果这个学生最后考试没有通过,导致这个导师最后一个学生也没有招收到。后来这些导师就有了经验,不再提前预定学生,报名的学生越多越好,因为可以选更优秀的。
总之,我能理解这些放老师鸽子的学生,实际上,即使已经录取,如果发现学的专业不满意,选择的导师不理想,学生仍可以提出退学。我07年招收的一个学生,非常优秀,通过与他交流,可以发现是一个聪明而且有思路的人,但他对我们学校的制度不认同,甚至觉得我们欺骗了他,最后他提出退学,但由于担心伤家长的心,提出晚一些办理退学手续。尽管我很无奈,最后仍同意了这个学生的要求。如果不退学,他现在可能是在读博士或毕业工作,很难说情况会怎么样。这个学生现在到了国外,根据我对他的了解,他将来应该发展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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