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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 卷二十二
刘隆字元伯,南阳安众侯宗室也。王莽居摄中,隆父礼与安众侯崇起兵诛莽,事泄,隆以年未七岁,故得免。及壮,学于长安,更始拜为骑都尉。谒归,迎妻、子置洛阳。闻世祖在河内,即追及于射犬,以为骑都尉,与冯异共拒朱鲔、李轶等,轶遂杀隆妻、子。建武二年,封亢父侯。四年,拜诛虏将军,讨李宪。宪平,遣隆屯田武当。
十一年,守南郡太守,岁余,上将军印绶。十三年,增邑,更封竟陵侯。是时,天下垦田多不以实,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十五年,诏下州郡检核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时,诸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于长寿街上得之。帝怒。时,显宗为东海公,年十二,在幄后言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将诘问吏,吏乃实首服,如显宗对。于是遣谒者考实,具知奸状。明年,隆坐征下狱,其畴辈十余人皆死。帝以隆功臣,物免为庶人。
第三次蒙难,就是因为在皇帝的故乡搞测量,无法提供真实的数据而获罪。假如不是功臣的话,就第三次面临杀头的危险了。
尽管后来他又东山再起了,重新被起用了,其人生的跌宕起伏是很有戏剧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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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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