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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青、首席、杰出科学家、院士候选人涉嫌雇凶杀人,触犯刑律。网上炒得火热,有一些人认为该科学家的假设有可能是重大科学进展,甚至有可能获诺贝尔奖,以中国期待已久的诺贝尔奖情结向北京警方施压,挑战我国本不完善的司法体系。
实际上,诺贝尔奖设立100余年来,已有多次授予服刑者和被流放者。好像按照我国现有法律,也不拒绝诺贝尔奖授予我国服刑者。
想起来一个在法国牢房中完成博士论文的中国科学家的故事。这个故事是1991年至1992年在南锡听来的,讲述着好像是百奇、长海、苏州或晓榕几位朋友之一,具体是谁记不清了,但肯定是那时接近完成博士论文的一位在南锡的博士生。
话说80年左右,中国重新开始并扩大规模向法国派遣留学生。其中一位老兄好像是到蒙泼利耶一带的大学做博士。话说这位学兄好不容易获得了足够的研究条件,就一头扎进了实验室,过了若干时日以后,发现老婆被法国青年勾引了去,一气之下,就买了一把枪,把老婆毙掉了。过后携凶器向我住法使馆自首。
案子被移交事发地法院,中法友好人士和当地显达,多方奔走,呼吁,聘请律师充分说理,据说,其中说法之一是,人家中国人不像法国人浪漫,不像法国丈夫会容忍妻子与他人私通,人家是很好的科学家,博士生,已经为科学事业做出一定贡献,据说游说群体声势浩大。
但该学兄毕竟是杀人犯,法国没有死刑,法国法院也不愿意监狱长期收留一个外国人,享受法国纳税人创造的良好的服刑条件。但法律无情,不容商量。最后该学兄还是被判了该地区最长的刑期。
该学兄在大学实验室的工作堪称优秀,与导师和各位有关教授都有很好的师生情谊,执着的导师、教授,遂经常去探监,在牢房里展开学术讨论,若干时日以后,教授觉得时机和工作均已成熟,遂向学校和监狱提出授予该学兄博士学位。学校经过认真审查回顾,校规从来没有规定禁止授予服刑人员博士学位,监狱也认真审查回顾,狱规也从未禁止服刑犯接受大学授予博士学位。于是,在监狱管理人员的监护下,学校为该学兄履行了博士论文评审、答辩和授予程序。该学兄成功获得博士学位。但是各方的再次呼吁,并没有促成减刑。
我们的杰青、首席、杰出科学家、院士候选人的假说若是被证实,诺贝尔奖委员会若是决定授予该科学家诺贝尔奖,完全可以参照这一先例。若真的发生,将是我国司法完善的荣耀,也会成为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里程碑。
弄清楚是上的材料对d
2010年10月3日于天南大联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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