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切莫出现“养肥的母鸡不下蛋”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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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9 08:57
|个人分类:技术转移|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绩效考核, 高校, 科研机构, 科研经费分配, 技术转移能力
【本文发表时间:2008年11月20日】
[本文发布在《科技日报》2008年11月20日第一版,重新登出时略做了修改]
记者 冯国梧
针对当前我国科研经费大大提高,而高校和科研机构技术转移能力却逐渐减弱的现象,研究技术转移的有关专家提出——
本报北京11月19日电 记者从11月13日闭幕的2008年国际技术转移论坛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科技投入,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经费大大提高,然而,在科技经费不断增加的同时,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技术转移动力不足的现象日益显现。有的科研人员甚至表示,宁可拿下纵向课题100万元,也不愿承揽横向课题500万元。为此,记者今天再次采访了有关专家,专家们呼吁国家在不断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一定要解决技术转移动力不足的问题,切莫出现“养肥的母鸡不下蛋”的现象。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林耕告诉记者,他们跟踪调查发现,北京高校和科研机构近年来科研经费增长很快,但技术转移和对社会的技术服务能力却在逐年减弱。这其中最明显的是科研机构,其次是高校,企业则相对较好。北方技术市场总裁刘友林说,近年来他们在组织技术对接会时也出现了高校与企业签订技术合同不升反降的现象。这一现象如若延续下去,不仅会造成新一轮的科研生产“两张皮”,而且还会严重阻碍我国的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他们说,表面上看,一方面高校和科研机构从政府得到的经费日益增多,生存压力减少;另一方面承担纵向课题名利双收,容易出论文和专著、获奖、评职称,横向课题往往受累不讨好,没名少利。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缺乏技术转移的责任,技术转移没有纳入政府管理考核指标。
林耕说,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技术转移工作,将技术转移纳入了考核范围。譬如,美国有关法规明确规定,高校和科研机构承担政府资助的计划项目必须技术转移,要按合同申请专利和提交技术转移商业计划书,否则政府有权动用“介入权”。
林耕建议,政府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高校和科研机构技术转移的责任,通过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要求必须进行技术转移。尽快建立有效的技术转移考核指标体系,在调动科研人员技术转移积极性的同时,从立项开始就要有技术转移规划,明确考核指标,落实到人。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中,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技术转移体制。
分管技术转移工作的科技部火炬中心副主任马彦民说,目前,他们正在考虑如何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技术转移能力逐渐减弱的问题,真正让大学和科研单位肩负起技术转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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