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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科研掮客?科研承包商是也。目前,国内各行各业的承包商多如牛毛,尤其在建筑行业。其中当然不乏奉公守法者,但我们听到太多的承包商坑人的故事,轻者盘剥工人、拖欠工资,重者违法乱纪、草菅人命。这些年来,也听到不少科研承包商(科研掮客)的故事,我接触的一些年青科研人员,向我抱怨得最多的也是科研掮客的胡作非为,大大损伤了他们的工作、学习的积极性。
科研掮客的共同特点是:
1. 自己不读书、不治学,专事承接科研项目,拿来分包给别人;
2. 善于曲意逢迎,虚张声势,不择手段地张罗、攫取研究项目;
3. 把自己的手下和周边的弱势者作为廉价劳动力,颐指气使,仗势欺人;
4. 贪天之功据为己有,自己不亲历亲为地搞学问,却处处署名,事事抢功;
5. 经常目无法纪,随意践踏科研道德规范,为了虚报战绩,一稿多投,剽窃抄袭,伪造数据,无所不为。
尽管此类人为数不多,也不一定“五毒俱全”,却为害甚烈,败坏学术道德风气,破坏已有的优良学术传统,影响科学事业发展,长此以往,如何得了!某大学一个学院院长,居然要求:全院论文他都要署名,因为项目是他争来的,而他的头上却有种种“光环”。记得三年前,我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杰青项目总评,结果,在学部已通过的项目中“砍去”两个:一个项目的申请者明目张胆地一稿三投,在公示期中遭揭露;另一个申请者就是上述那种“科研掮客”,最早是在网上揭露出来的,网上有20多个跟帖,点明他只申请项目,自己不做,分包给别人,两三年年里有十五篇第一作者论文(有些论文与申请的项目不相干),他担任了许多行政工作,不可能出这么多第一作者论文。经查,网上揭露的所言非虚。于是该项目遭否决,大快人心!
现在的问题是:这类事情是否一定要到“东窗事发”才最后来裁决?如何趁早根绝科研掮客?我的浅见是:
• 从源头上杜绝科研掮客的产生。彻底铲除科研组织管理中的浮躁虚夸风气,再也不要“数豆子”了,要制订科学的制度和规定,切实地从科研实绩和效果来考查学术骨干的水平和能力;
• 从人品学问的双重视角遴选学术带头人。不要只听嘴上说的,要看手里做的。确定带头人(包括给他们加上“光环”),必须留意其道德、行为和口碑,从多个角度进行考察;
• 从措施上创造学术带头人的优良成长环境。一旦认定德识才学兼备的人才,就在科研时间上给予保证,不要让他们过多地做管理工作,让他们专心做学问;
• 建立淘汰制度。对重要项目的年度考核、中期检查,不要流于形式,不仅应考察项目的实际进展,还应考察项目负责人的道德品质和学术行为表现,一发现问题苗子,立即予以警示,乃至撤消项目;
• 为科研掮客建档。管理部门应建立科研掮客的黑名单和疑似科研掮客的灰名单,采取一定的办法,在更多的专家和群众的监管下,不准或限制这类人员申请项目;
• 努力进行科研道德的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各级管理部门应抓大放小,建立规范学术道德的规章制度,把学术道德的优劣成为考查学术带头人的要素之一,不断宣传正确主张,落实科研道德规范措施,让科研掮客成为过街老鼠,再无市场。
平时议论中,我们对科研掮客深恶痛绝,但总感到现有措施苍白乏力,我的上述想法或许仍是隔靴搔痒,很想听听各位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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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7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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