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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向我判断泻湖病表示感谢

已有 4267 次阅读 2010-9-21 07:45 |个人分类:科学普及|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南京, 小龙虾, 泻湖病, 毒素, 横纹肌溶解

寻正

2010年9月19日,国内友人接南京食品药品监管局电话,他们代表南京市人民向我准确判断当地出现泻湖病并及时向南京市政府提供情报表示感谢。

国内对公众发言应当一定的问责精神,南京市政府很不错。

公众应当学会嘲笑那些信口开河的假冒伪劣“专家”,比如方舟子,曾一度大举制造H1N1恐慌,宣称是又一个SARS。公信力是靠检验言论建立的,而不是自我吹捧或者相互吹捧出来的。

附:南京市食品药品管理局回信

XXX,您好!

本信件是南京市市长信箱的回复信件,以下是您2010年08月26日,标题为:“美国也发生过龙虾中毒事件,这个病叫Haff Disease”的信件的办理意见。

此邮件为系统发送,请不要回复,谢谢!

办理单位: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意见:

尊敬的XXX,您好!

您于2010年9月7日【按:南京市食药监局电话中亦如此说,请见信头,明确地指出了向南京市政府提供情报是2010年8月26日,而且,可以查看我的博客与微博,我是8月26日披露相关信息的】写信给南京市长信箱提供了“南京小龙虾中毒可能是haff病”这一重要信息。同一天,也就是9月7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确认与食用小龙虾相关的极少数个体出现的一过性横纹肌溶解综合征确系哈夫病(Haff 病),您的怀疑与分析与之不谋而合【按:不是不谋而合,而是对相关工作有指导意义,南京市播出我的采访时,疾控中心专家对相关疾病还一问三不知】。在此,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我局2010年9月19日收到市长信箱转来您的来信,已于9月19日当天电话给您做了答复。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九日

办理时间:2010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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