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于:公开、公平、公正
《自然》杂志社 “公开指控行为扰乱科学界”的‘社论”,把化名、匿名者的流言蜚语所引起扰动,归咎于“公开指控”,而提出要所谓“为保护当事人,对科学不端行为的控告的评估应秘密进行”,是非常错误的看法与做法。
如果对科学不端行为的批评、揭发、评估,对一切学术问题的讨论、评审,都只能秘密进行,如何能判定谁是谁非?
一切学术讨论,包括对科学不端行为的指控、答辩,与调查、评估、评审,都应以实名、负有责任地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
谁是谁非,都应按是否符合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具体分析,由谁为有理来公正判定。
支持、发扬正确、有益的,批评、纠正错误有害的,对肆意造谣诬蔑而违反法律者,应按相关的法律制裁。
只要坚持如上的正确做法,怎么会“引起扰动,令人震惊”、“被控告者和揭秘者受流言蜚语的侵害”的“令人堪忧的境地”?
例如:方舟子以科学打假为自己的任务,公开打假,确实揭发、纠正了一些科学不端行为,起了很好的作用,得到了广泛赞许。但是,他也有笼统否定我国宝贵文化遗产,如中医、气功、易经等,和群众性科学探索的错误做法,就受到普遍的批驳。也并不因他的公开打假,而造成任何“令人堪忧的境地”。
至于最近揭发出有人对他恐吓、殴打的案件,就是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偵破,予以严惩,对打假、批评、调查、评估、评审者进行保护的问题。也表明:一切坚持正义的斗争都需要有不畏邪恶、不怕犧牲的精神。也应是科学工作者的应有素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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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妄图造成事实,强占我国固有领土海域的罪恶企图,是绝对达不到的,必须彻底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