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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不同理解 (27898)
Posted by: mirror
Date: October 18, 2006 11:07PM
“有科学依据的忌口”,“无科学依据的忌口”在现象论上看,并没有区别。因为过敏这类事儿是很“个体”的。
从“有这样的事例”到“普遍禁止”的分布中,应该有个“忌口”的台阶。如果以J师傅的工程背景说事儿,那就是“经验”(~现象论)不见得都有科学的解释。即便有科学的解释,也可能有个时间差。这个差很可能就是几十年、上百年。
“科学的”在某种意义上看是属于“冒险的”,而“经验的”在某种意义上看是属于“保守的”。这个感觉只有体验过在前沿上的感觉,才能本能地把握住。
因此,
引用: 2)有科学依据的忌口和没有有科学依据的忌口有本质的差别。
的主张,在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个理论没有办法“用”。因为这里有个不确定性。
葡萄橙的忌口问题,也是这几年才认识的。来生理不吃冰棍,与其讲是有“科学道理”不如讲就是“经验法则”。没有必要拿“科学”往自家身上套。吃医生的药不适应,停下来是最妙的选择。当然,精神病的药就是另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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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吃药的问题上,可以很负责任地讲,有忌口。 (27856)
Posted by: mirror
Date: October 18, 2006 07:44PM
中药的忌口与西药的在原理上是等价的。因为是在身体内的反应。如果,方博士不知道这个“常识”,那就是误导大众了。
至于“拳击跳高跑步射击啥项目中有武林高手为国争光的”,有些原因是因为规矩,有些是技术的“饱和”。习武的对平常人有优势。但是同样对习武的人,就不是什么“招数”、“路数”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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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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