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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跟弟弟一起吃水煮鱼的时候,谈论起鱼的种类问题。用于做水煮鱼的鱼的种类通常有三种:草鱼、鲶鱼和黑鱼。草鱼最便宜,刺也最多;鲶鱼肉好吃,但是吃多了对身体不好;黑鱼肉最好吃,但是价格也是最贵的。于是我冒出一个想法:为什么就没有既便宜又好吃的鱼呢?后来又一想:如果有的鱼既便宜又好吃的话,那么大家就都不会去吃那种既贵又不好吃的。比如说,如果草鱼的价格和黑鱼的价格交换一下,那么肯定大家就没人去吃草鱼了。那么草鱼这种鱼会从人们的食谱中淘汰掉。
由此继续引发我的思考,自然界和社会上存在的一切现象,可能都是一种自然选择的结果,必然存在其合理性。自然界和社会都应该是一种平衡和包容的系统,是各种事物之间互相牵制形成的一种平衡。这种系统相对而言是公平的。
但自然界和社会上总有一些不很公平的现象,例如某些人或者动植物占据了太多的资源,有些人可以不劳而获;而另外的一些人或者动植物则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有些人即使累死累活地工作,还是解决不了温饱问题。这根本一点儿也不公平。这种现象又该怎么解释呢?
我觉得社会系统应该和自然界的系统是一样的。自然界的系统是趋于生态平衡的一种系统,但生态平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稳定的系统,而是不断地随着自身以及环境的改变而逐渐达到新的平衡,在旧的平衡向新的平衡转变的过程中,必然会存在着一个过渡阶段,而这个过渡阶段则对于部分物种来说是不公平的。生态平衡要求各个物种之间、物种与环境之前要有牵制,这种牵制是通过食物链以及物种与环境的作用而实现的。倘若某种物种没有天敌,可能就会像恐龙一样,最终灭亡。因此,我觉得社会系统也应该是一个互相制约的系统,倘若某个人或者某个集体占据太多的资源,掠夺社会财富,而得不到约束和节制的话,这种状态不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状态,是不可能长久的。因此,我觉得社会从整体和长久来看,是公平的,是趋于平衡的系统,而对于某个人或者某个时代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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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7-20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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