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物语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陈吉德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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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处长、主任=教学科研骨干?

已有 5570 次阅读 2010-6-1 14:53 |个人分类:大学教育|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最近,江苏省教育厅发出了“关于做好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对象调查工作的通知”,各个学校按照通知精神开展了调查对象工作,具体对象分为四类:

 

1.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611以后出生)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统称A类人员);

2.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副院长、系主任、系副主任(统称B类人员);

3.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统称D类人员);

4.宣传部部长、学工部部长、社科处处长、科技处处长、学报(哲社版)主编、校报总编、校园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人(统称E类人员);

 

看了这些调查对象,笔者并没有感到“不”可思议,而是“有”可思议。按照常理,教学科研骨干一定是指处于教学和科研一线的教师,与头顶“长”、“任”的人员没有关系,因为他们是行政管理人员。当然,我们也不排除一些“长”们、“任”们同时担任教学和科研工作,即所谓的“双肩挑”。但一旦以教学和科研身份进入角色,就与“长”、“任”的头衔无关。所以,上述通知把“长”、“任”等人单独凸出出来,就显得非常荒诞!

前一段时间,人们在讨论高校去行政化问题,我当时就认为、现在更认为,这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高校行政化已成顽疾,不可治愈。上述通知所流露出的官本位色彩、行政化意识即是顽疾的一种小小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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