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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谁最先把BLOG翻译成了博客?按美式英语的读法,BLOG应念着“布拉格”,英式读法大抵是“布罗格”,怎么也不和“博客”靠边,为何就被翻译成“博客”了呢?
既然不是音译的结果,那么按意译,窃以为“博主”应该比“博客”更为贴切。
“博”就不用多说了,写“BLOG”的人知识面宽才能写出好“BLOG”,看“BLOG”的人看得多了自然见识就广。这“宽”、“广”和“多”都有“博”的意思。因此,从意译的角度看,这“博”确实译得好。
但是,这“客”可就译得不怎么妙了。
我开通了BLOG,拥有了账号和密码,这块园地就只能由我来经营,只要遵纪守法,我想写什么文字,想登什么图片,完全是我自己的事情,文责自付,旁人不能干涉,我当然应该是“主”,怎么反成“客”了呢?
别人来我的BLOG参观浏览,对于我来说,来者自然都是客,我理应精心耕耘这块BLOG,不让来客们乘兴而来扫兴而去;理应恭听客人们的指教,多长点知识,多交一些朋友。现在倒好,我已经把自己定性成“客”了,别人来我这自然是主人,常言道“客即上帝”,我是不是可以借机摆起上帝的谱来了,装装大爷,卖弄学问?
如此“主”“客”不分,“主”“客”错位,成何体统,什么规矩!
其实,只要把登记注册BLOG者统称为“博主”,把拜访他人BLOG者都叫着“博客”,上述所有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博主”有田有地,笔耕不辍;“博客”八方云游做客,四处即兴留芳。今天你当“博主”,煮茶温酒妙手著文章,诚招天下“博客”;明天你为“博客”,走访新朋故友,讨教心中景仰的“博主”。“主”“客”两便,其乐融融!
纲常已正,伦理不乱,“主”“客”角色互换,惺惺相惜,共同切磋,岂不快哉!
“博客”原本就应是“博主”,是到了拨乱反正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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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7-28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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