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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2月25日记下的胡思乱想
武夷山
徐崇温写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446页说,梅洛. 庞蒂有一个观点:要是对施用暴力的人不报以暴力,就是甘心做他的同党。
我觉得,合理的刑罚是以牙还牙,例如:杀人者偿命,盗窃者罚他做苦工以创造财富,强奸者处以宫刑(在未来的理想社会里可以恢复宫刑),等等。对通奸者是无法惩罚的,其实这也说明,通奸不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罪。凡是实在的罪,必有合理的惩罚形式。同样的道理,思想罪当然也是不应该存在的。
博主:现在的想法与当年不会完全一样。比如,我不再相信有什么理想社会(但是,人们永远要为建设比现在更好的社会而努力)。但是,我坚持这样的看法:对于不同的罪,就要用不同的惩罚方式(用监禁对待一切罪种不会有多好的结果);找不到合适的惩罚方式,就说明那桩罪未必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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