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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文:《“性爱日记”与法治秩序和人权保护》
发表评论人:jlxt33 [2010-3-6 14:23:01] 删除 回复 |
说实话,不管事件本身到底如何,看到这样的报道和反应,首先感到的就是害怕,觉得“文革”好像没过去,原来可真老师也认为是不祥之兆啊。在人人都希望被尊重的时候,首先要懂得尊重他人;言论自由并不必然包含人身攻击和有罪推定;一定要以尊重人的隐私权、肖像权为前提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无序的语言暴力和无序的行为暴力一样危险。 文明的发展使人类的精神生活变得越来越比物质生活更加重要。在现代文明社会中,行为暴力固然可以杀人,但这只是从物质形态上消灭被杀之人;语言暴力同样可以杀人,而且这是从精神形态上消灭被杀之人,使被杀之人痛不欲生甚或生不如死,这是一种更加残酷的杀人方式。 以为网络上无序的语言暴力不过是虚拟世界的玩艺儿,不值得引起重视,这实是对现代文明理解上的一大误区! 实际上,在我看来,“文革”似乎已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始重演于中国了。人们总以为,必须是“文革”现象在现实生活中简单的重复性再现,才算是“文革”的卷土重来。这是基于对历史运动的非辩证认识的一种误解。 历史现象的简单的重复性再现,永远是不可能的。但是,某种历史现象在新的条件下以新的形式再现,这是完全可能的事情。 在我看来,当今中国的网络虚拟世界似乎正在兴起一场“文革运动”:它以完全不负责任的、混乱无序的语言暴力为基本形式,越来越普遍且日益严重地恣意蹂躏、践踏着人们的精神领地。人们正面临着其精神世界随时可能遭到空前浩劫的危险! 如果网络上无序的语言暴力继续发展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遏止,从而达到人人自危的程度的话,那末,这个社会的精神世界体系就会瓦解!我当然不认为一定就会发展到这种程度,但是,如果没有这种危机意识,还是一味纵容、姑息、甚至于欣赏这种无序的语言暴力,使其在网络上任意泛滥,那就可能招致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 有些人喜好“文革”,是因为他们没有亲身受到过“文革”之害。假定他们被一伙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揪到一个黑屋里吊在梁上暴打一顿之后再悬梁三日,然后再被推到大街上游行示众(这情形我曾耳闻目睹,绝非杜撰),他们这些喜好“文革”的人还会喜好“文革”吗? 同样道理,那些喜好在网络上对现实世界中的某些人施以语言暴力,特别是对那些被认为犯有某种过失者或罪过者,竭尽污辱其人格之能事而后快的人,是因为他们没有亲身受到过如此待遇。如果他们被一伙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被如此糟蹋一番,他们这些喜好语言暴力的人还会喜好语言暴力吗? 刘老师在此引用“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之语,实为贴切之至。人与人之间需要一种能够将心比心的同情与理解。每个人都希望获得别人的尊重,以此之心推及于人,则理当尊重其他每一个人,即使是犯了罪的人,只要他们还是一种生命存在,而且是和别的一切人一样的生命存在,他们就仍然享有为其他一切人所享有的基本人权——生命权和人格权,他们的这种权利同样应该受到其他人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如果认为某个人犯了某种过失或罪过,就可以把他(她)不当人来看待,对他(她)进行人格上的污辱或人体上的虐待,那末,这就等于喜好他(她)的过失或罪过,因为这种污辱或虐待本质上和他(她)的过失或罪过是同一的,只是其程度有差别而已,从而在本质上也就是一种“同流合污”的行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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