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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是当前我国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农民放弃土地,走向城市;城市高速发展,为转移进来的农民工提供就业机会和生存空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土地将会向少数专心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手中转移,或者被搁置不予与耕种,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虽然,当前我国正采取一些列措施诱导农民种田,保证粮食产量,但是依然改变不了这一趋势。
与此同时,大量的农民工涌进城市,为了能在城市拥有安身立命之处而成为房奴,这不仅推高了房价,也不利于农民工融入城市,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根据这一现状,大胆提出一种设想:国家在中等的二级城市建设一定数量经济适用房,来换取进城务工农民的农村土地使用权(自愿原则),建立规模化的国营农场,统一经营。
优点
(1) 能够大力促进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进程。家乡的土地已经成为很多进城农民工的鸡肋。由于没能在城市稳定定居,很多农民舍不得丢下保障性的土地,同时,回家耕种成本又太高,导致很多人选择搁置荒废或者转给别人耕种。因此,将交换收回的土地由国家或个人统一经营,建立规模化的农场,一方面能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对农业发展和粮食生产的调控,更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推进。
(2) 缓解大城市压力,由于在中小城市实行该政策,能有效吸引农民工向中小城市转移,一方面为中小城市的发展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有利于中小城市的发展,另一方面能减轻大城市的就业和各方面压力,长远来讲有利于城市化的合理发展。
(3) 缓解房价过快增长,高房价已经成为当前很多年轻人的严重负担,特别是农村户籍的年轻人,房子已经成为他们的噩梦。并且如果房价继续疯长,必定会带来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通过农村土地使用权换取城市房屋居住权,为进城的农民工提供一定数量的住房,能有效缓解当前房价飞涨的问题。
(4) 扩大耕地的有效使用面积。由于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住宅用地面积相对较大,通过向城市转移农村人口,能够有效节省农村的住宅面积,将节省的土地整合,保障耕地。
可行性
(1)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农业机械的普及,农民的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建立私营或国营农场已经完全具备条件,并且也是最终趋势。同时,随着现代管理方式的发展和应用,大型农场的管理已经不再是难题。
(2) 相对于发达的大城市,中小城市的房地产市场还存在一定的发展空间,城市可使用土地面积也相对宽松,国家在中小城市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不会带来太大冲击。同时能有效吸引劳动力向中小城市转移,加快中小城市的发展。
(3) 虽然当前的房价很高,农村的土地价格相对便宜,但是从长期目标来看,土地的价值是逐渐增值的过程,是一个积累过程,而房子是一次性投资,房子的价值随着折旧会逐渐降低,因此,以农民手中的土地使用权换取城市的房屋居住权价值上能够对等。
(4) 以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换取城市房屋居住权,其本质上是以进城农民工原来耕种的农村土地换取城市的住宅面积,由于城市的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因此,以换取房屋居住权的形式更有利于城市的管理和土地使用面积的节约。
实施原则
(1) 自愿原则:由于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每个家庭之间的差异较大,不能一刀切,要根据各地区情况和每个农户的实际情况,坚持自愿原则,由农民自主选择是否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转让土地数量和转让年限。
(2) 坚持公平原则,由于当前对城市住房的需求量较大,在政策的启示阶段可能会出现大量申请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因此,必须坚持公平原则,否则会造成较大的社会矛盾。
(3) 坚持合理规划,逐步推进的原则。由于只是一种设想,因此,必须付诸与实践才能检验期适应情况,同时,必须合理规划,否则不利于中等城市的持续发展。
以农民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换城市房屋居住权,是结合当前农村现状和城市社会的一个主要矛盾提出以一种设想,仅供参考和批评,同时希望大家各抒己见,予以讨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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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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