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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把自己的初恋拿出来了,这里用的都是真名,如果在网上万一遇见她呢?这年头,奇迹总能发生。 尽管我曾经定义过初恋为“你喜欢她,而且她知道这喜欢并为之欣喜”,仔细再向前追溯的时候觉得还是可以把这个定义再扩大得宽泛些,这样,我就把第一个定义中的初恋情人腊梅在第二个定义里向后推一下,而把董月香女士作为我的初恋情人。 说董月香女士是戏谑的称呼了,在我印象里,她始终是一个扎着小辫子的小姑娘,满面阳光的样子,她的离开我,离开我们曾经共同生活过的村庄是在我只有10岁的时候,童年的心因为她的离开而抑郁着。 其时,她离开的时候,我们已经非常疏远了,以至于在我的意识里都没有要送个礼物给她的意思,这已经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而我们的初恋故事只发生在二年级。 在小学二年级里,我有着绝对的权威,做着伟大的班长,掌管着我们班的钥匙,那时候这个班的教室和其他的班级不同,没有集中在村里的小山坡上,而是在离农田非常近的原来曾是草料棚的两间房子。 因为她家住在半山坡,而我家则是山坡下,距离教室近些,她去上学时也就顺路先去我家,开始去的时候也许是关注一下我有没有吃完饭,是否已经去开教室的门了,如果我走了,她也就抓紧去教室,如果我家还没有吃完饭,她就先在我家的地上或者院子里玩一会,这样,一来二去地就成了习惯,来我家成为她每天的功课,而期待她的来临则也成为我二年级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喜欢就在这样的平淡交往中种下的吧。 我们村虽然姓耿的占去了大多数,其他姓也有相当的规模,董家就是耿姓之外的大姓之一,她的姐姐还因为嫁给了村里后来的支部书记,很是让不少人羡慕了一回。 董家的女人多数是很怪的,穿着甚至和村上的女人也有所不同,说话则有古怪的腔调,现在回忆,应该是东北腔,尽管当时的我看这腔调确实是古怪的,但是却觉得很好听,这样,对董月香女士的好感就更加地强烈了。 她的去我家,按照我妈妈的文明礼貌守则,我们会热情地让她来吃一点,然后她坚决地不吃,我妈妈就连夸她真懂事。我甚至坚持认为我妈曾经说如果我以后娶了她也不错的话。 后来,在我上硕士以后,想起她来的时候我还特意地问过我妈,“还记得那个董月香吗?你还多次让她在家里吃饭,和我玩的非常好,你还想让她做你的儿媳妇。”我妈说,“是吗?有这么回事吗?我怎么不记得了。”以至于让我羞惭不已。 她因为她背后是古怪的董家的缘故,常有些让我觉得新奇的玩意,她就不断地带给我看看,而到学校的时候则悄悄地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这样,我们就因为拥有一个共同的秘密而兴奋着,这样的情节在不少人的童年记忆里都有过类似的片段,我就不介绍了。而具体她偷偷和我玩的什么我的印象不确切了,只记得有肥皂泡,如果再想更多的东西,也只有把所有触摸过的童年玩具都拿出来了,比如,用于滚着玩的铁环、在地上挖几个坑玩的玻璃弹子。 我始终没有和在她一起学习或者讨论的记忆,也许她的成绩始终是一般情况,而我又太遥遥领先于全班同学了,以至于某一次一个叫耿忠珍的男同学居然比我还考的好,我就没有让他进到座位里去,“谁让他考得比我还好呢,应该惩罚一下”。 和董月香女士的爱情就在一起上学的过程里成长,我相信,中间肯定地会有眼神的交流,相视一笑的默契,和没有对方时的心情不悦。 但是,快乐的时光总是太过短暂,我们上三年级的时候就转到教室林立的山坡上去了,钥匙也不再归我掌管,她的玩伴也进行了升级更新,我则又喜欢上了临村来的一个叫姓丁的小姑娘,相对于她的阳光灿烂,丁则是个十分文静可人的小姑娘。 她的离开成为一个必然事件,因为在这个董姓家族里,他的爸爸和其他在本村务农的兄弟不同,是在外地工作的,这样,把他们全家接到外地去就是必然的了,尽管我们相互的玩伴都已经有了大的变化,她离开的日子里我还是默默地哀愁着,记得她走前和还我的一个亲戚(也是我的同学,和我一样大的小姑娘,但是她妈妈是我的亲表姐,所以她要叫我舅舅)大吵了一架,双方各带一队人马,当阵势对圆了之后,主将出马,就拉开泼妇的架势就吵了起来,我悄悄地在我家的屋后看这场战争,暗暗为董月香女士使劲,希望她能赢得这场比赛。 我到今天都没有弄清楚董月香女士到底去了哪里,她爸爸究竟在哪里工作,我的印象里一直告诉我是安徽的一个小城市,但是理性的推理则应该是在东北的某个地方。 后来,我考到校址在合肥的中国科技大学的时候,走在合肥街头也会胡思乱想:也许我可以在合肥的人群里一下子发现董月香女士的身影呢,想着想着,就是一阵自嘲的惊喜了。 其实,还是不见的好吧,想来,她也应该是一个小孩子的妈妈了。 关于《我的初恋》的说明 在我大学时代的后期,曾经有段时间特别愿意给一个高中时代的女同学写信,某封信里就曾经有这一篇小文,我记得那封信还是自己认真地在稿纸上誊写了一遍,做到整张上没有一个错别字,才最后发出的。后来,通信的这个同学也不知所踪了,让我想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我希望通过网络而不是其他的同学找她的努力终于没有结果,而我也怯于让别的同学知道我曾经热烈地向这个同学写过信,很多值得纪念的东西没有了,也许包括给她的那些信以及她给我的回信,这篇文章却保留了下来,当然,我指的是在脑子里保留,在今天,一个寒冷的冬天的下午,我在灯下默默地把它再次写出来,与其说是对小学二年级时代初恋女友的怀念,还不如说是对她的思念。我们在高中时代曾经有过交往,还算有些深度,但是终于一切都要过去了,以至于后来更加热烈地写信也无法弥补这样的缺憾,也许,连一个简单的问候的消息都无法传递了。 这篇文章的写作是因为周作人的同名散文。有些内容和上次的有了一点改变,但是大部分内容原样保留了,我不忍心过多地修改它,避免了让它成为一篇我推崇的所谓智慧型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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