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于《出版商务周报》(China Publishing Today),2010.01.03, B19
今年你尝了野果吗?
刘华杰
(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大学科学传播中心教授,100871)
《野果》算是2009年最有趣的科学文化图书。经过近30年的传播,中国知识界大多知道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这个名字及其《瓦尔登湖》,但也许并不知道这个人还是相当不错的博物学家,对植物做出了细心的观察和描写,就像人们不知道卢梭和歌德也是植物学家一样。《野果》这部书是梭罗的遗著,手稿在被纽约公共图书馆1904年收藏之前的78年间,曾转手多次。英文版直到1999年才被整理出版,十年后有中译本,也算幸事。“长浆果的地方本身就是一所大学”,在这所大学里,“也能学到永远不会过时的法学、医学和神学知识”,田野比哈佛教授还要强!(中译本82-83页)。这就是《野果》的中心意思。
如果把梭罗仅仅当作科学家或者仅仅当作文学家,似乎都无法理解这个人一生的追求,也转移了《野果》对于当下“文明人”可能给出的启示。《野果》记述的是,作为一个个体的梭罗与自己家乡大自然打交道的过程,书中生动展现了他由此获得的各种“个人知识”,以及体验到的幸福感、满足感。书中还经常表露出对荒野、野蛮的欣赏。“和野苹果打过这么多交道,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很多不为现代文明人接受的食物,在未开化地方却受到欢迎。后者的味觉就是户外人的味觉,所以只有野蛮的人和野蛮的味觉才能更好地体会野果的美味。”(133页)《野果》这本书,让我无数次地回到在长白山中度过的美好童年。我的童年时代,有着太多与梭罗相似的经历。采食各种野果是每一年中相当重要的日常“工作”。我们现在只知道“工作”,所以我用了“工作”一词。而在那时候,说采野果是“工作”,其中工作的含义不同于现在,因为它内在地包含着、融合着休闲、玩耍,既是必需也是自愿。
梭罗说,有些野果,“只宜野外寒风中食用”。是不是故弄玄虚,不是。他在有意强调“地方性”、“情境性”。野果的味道不是可以脱离具体环境可以谈论、对比的纯粹客观量。
梭罗建议我们不要读死书,要时常到大自然中走走,“让自己服从那盏高处明灯的指引”。这既是现实也是宗教。在大自然中,我们能够顺其自然地恢复我们的天性,一草一石都会让我们心怀敬畏,感受神圣。梭罗说,自然景物远比教师或传教士更能启迪人的心智,“目前还没有任何教育体制能比它更好、更健全。”(349页)“如果一个人不能意识到自然的这些作用和意义,他就没有资格做国家的创建者,连城市创建者也不能做;这种人也只配去给公牛立法。每个城镇实在应该设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确保该城镇的自然风光不遭破坏。”(349页)
梭罗好像是个现代环境保护论者。其实这样理解也不够准确。他对整个现代性都提出了质疑,而且是在一百多年前。他不幸准确地预言了我们当下发生的大格局:“如果什么都要上市场用金钱买进卖出,乡村生活还有什么意义?这就会导致卖肉的屠户推着一车越橘走来走去。干吗?这挥刀杀牲的家伙看样子要操办婚礼。这就是我们这个文明不可避免的后果,牛肉充斥,越橘减少;最后越橘减少百分之八十,采越橘活动也就消亡了。”(85页)然而采越橘本来是我们的一项权利!社会分工和市场化,剥夺了人们采集无数野果的权利和乐趣,降低了生活世界的丰富度。这样做的结果是,“对我们与大自然的联系再狠狠打击一下”。(87页)
“不要让生活失去目标,哪怕就是想尝尝酸蔓橘也是个值得去实现的目标。”生活、生命就是这样。小的时候,我们每天都有一个小小的、略有不同的、算不上崇高和远大的梦想,每天都活得充实。长大后,梦想少了,其实不是少了,而是变得单一化了,在浮现于头脑之前,许多可能性已经自动被扼杀了。
本着同样的精神,我愿意推荐2009年出版另外一些好书:北大社版伯恩哈特著《玫瑰之吻:花的博物学》,广西师大社版勒迈尔著《以敞开的感官享受世界:大自然、景观、地球》,以及漓江出版社版巴勒斯著《自然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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