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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自由与学术创造 精选

已有 16561 次阅读 2008-6-10 20:05 |个人分类:大学之道|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学术自由与学术创造

2008.06.10

丘成桐先生《论高等教育》

2008年6月2日丘成桐先生在中关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S106报告厅做了题为《论高等教育》的公众演讲。演讲内容的全文ppt可以在以下中国科学院晨兴数学研究中心的网站下载。

丘成桐《论高等教育》演讲ppt下载链接:http://www.mcm.ac.cn/B/Beijing080602.ppt

学术自由是什么?

丘先生在演讲中多次提到学术自由的重要性。为了避免误解,他特别强调说明:

学术自由每每与其它形式的自由混淆。我们必须讲清楚,这里所说的是:建立一个环境,使创造性的思维变得可能。

我个人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说明。因为学术自由,是为学术传承和学术创造的自由,而不是背离学术发展的自由。

我们常常看到很多学术上毫无创造的人,偏要别人尊重他的学术自由,反对真正的学术同行对其工作进行学术上的评判和检验,把学术自由作为保护非学术的自由,从而在事实上妨碍真正的学术创造的自由。

很多时候,大家在谈到学术自由的时候,往往都把事情想歪了。

笨蛋的好奇心

科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好奇心驱动的研究,可是好奇心驱动的研究却远非科学研究。

真正有创造性的科学家和学者很有好奇心,可是他们的好奇心与笨蛋的好奇心非常的不同。

我在生活中常常发现笨蛋的好奇心往往是最强的。他们对于已知的知识没有学习和了解,怀疑精神总是用来针对正确的东西,对没有根据的奇谈怪论总是兴趣浓浓。

这种情况每每发生,常常弄得科学界的领导人不厌其烦地重申不能够随便地听任科学家去做兴趣驱动的研究。不了解的人还常常以为领导不尊重学术自由,我认为这其实是真正的污蔑和冤枉。

只有笨蛋才会觉得笨蛋应该有那么多自由,尤其是那些已经被证明了不能够创造的笨蛋和好奇心太多的笨蛋。

学术自由如果成了保护不学无术的自由,创造性不去见鬼才怪。

学术的自由是创造的自由

学术自由是一种有限的自由,他只应该被给予具有学术创造性的人。学术中同行评议的重要目的,就是要把握这个获得学术自由的门槛,不能让什么样的人都进来获得只应该给予具有学术创造性的人的自由。

没有经过足够训练和学术同行的认可的人,如果被给予具学术上的很多自由,就会出现严重的学术生态问题。目前中国学术评价体系中的最严重的问题,应该说就是同行评议严重失范。很多乱七八糟不适合做学术的人,居然可以成为学术同行;很多乱七八糟进行的研究,居然可以受到所谓学术自由的保护。人们对这种情况听之任之,学术界的天下不大乱,真正的创造性不被埋没,才是真正没有天理的事情。

靠那些没有学术创造性的人,难道能够建立和维护一个使创造性思维变得可能的环境吗?

学术的秩序

这种环境,正是所谓的学术的秩序。

我在去年夏天的《关于学术》博文中,介绍了Edward Shils的《学术的秩序》。

《关于学术》博文链接: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352

在《学术的秩序》书中的《学术自由与终身任用》一节中,希尔斯写道:

无论是学术还是非学术人员,有独创思想的人为数不多。尽管独创性非常值得向往,不能期望大多数学者会有独创性。但是,他们能够而且必须做到诚实,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在教学中追求并说出真理,并且在他们的研究中试图发现真理。学术自由应该保护学者们在他们的教学和研究中做到诚实努力。这就是它(学术自由)的理由。

在正常的学术秩序下,学术自由可以保护人说真话;可是在不正常的学术秩序下,人们却用学术自由来保护自己说假话或者废话。

在同一篇博文中介绍的Donald Kennedy的《学术责任》中,Kennedy在开篇的第一章《学术自由和学术责任》中特别强调说:

“In practice such freedom extends further,permitting unusually creative people to lead unusually creative lives.”(实践中,这种自由扩展得更远,允许具有非凡创造力的人们能够过上具有非凡创造性的生活。)

但是,当学术秩序混乱,学术自由被变成了保护没有创造和不负责任的自由的时候,事情就会变得不可收拾。所以,Kennedy在强调学术自由的同时,也非常强调学术的责任。因为离开了学术责任,学术界就会无法保护学术界遭受自身的伤害(to protect the academic community from itself.)

Shils论学术自由

Edward Shils在《学术自由》一节中,关于学术自由有很多真知灼见。

在学者个人能够自由地行驶他们的学术责任时,就存在学术自由。

捍卫学术自由的一个理由,是它有助于保持时时面临消退之危机的学术职业的士气,并进而维持学者们的创造力。

学术自由正面临着变成一句华而不实的口号的危险,每个人都声称赞同它,但没有考虑过它到底意味着什么。在一些学术圈子里,学术自由被学者用来为他们可能随时愿意参与的学术、政治、个人等活动的合理性做辩解。他们没有认识到,学术自由首先是在思想不被其他意图所妨碍的前提下致力于严肃的学术问题的自由。

学术自由的权利不能扩展到那些吹牛者。造假者、剽窃者和思想古怪者。

大学是以真理的发现和交流为导向的机构,它们的成员必须恪守这一责任。这一目标要求在寻求真理的阐述上有行动的自由,而且很自然地,他也要求拒绝继续支持那些在这一工作中非常不称职和那些故意跟这一工作对做干的人的活动。

然而,必须承认完全按照严格的学术标准进行评价是一件困难的事。当涉及到一位与常规相去甚远的学者或科学家时,大学的保守精神可能危及他正当地行使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和所有人享有的人权不是一回事。学术自由是一种范围要小得多的权利。他是一种仅仅针对学者的权利,而且是一种受到责任和条件限制的权利。这是一种有时可能与其他权利相冲突的权利。

学术自由的权利不等于言论自由的权利。除了要避免直接导致公共秩序的混乱和不能故意不说真话,言论自由的权利很少有别的限制。学术自由是通过可靠的方法发现真相的自由和通过教学和出版著作交流真理的自由。学者关注的真理是通过有条理的方法根据观察得出的命题,它建立在尽可能充分的证据之上,并公证地对待相反的证据。思想古怪的人和煽动家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即使他们是学者,学术自由也不保护他们不顾经过系统、严格的评价的证据而妄下论断的权利。

所有人,无论其学术成就的水平如何,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平等的地位、法律面前的平等等等。他们不能由于这些权利而享有平等的学术地位。但是他们一旦成为学者,他们在与学者相称的责任范围之内就享有平等的学术自由。如果没有尽到学术义务或者越过了正当的学术自由的界限,他们不能免于惩戒。

基于学术自由的理由,通过理性手段和系统方法获得关于世界、人类及人类活动的真理的价值,被置于中心的地位。这一价值是其他任何价值的源头。他坚信真理对人类的存在具有最根本的价值,拥有真理是人类尊严的首要条件。学术自由首先是去探索、发现和坚持重要真理的自由。

Shils的这些论述,和丘先生对学术自由的说明是要“建立一个环境,使创造性的思维变得可能”非常一致。

我在这里算是对丘先生的表述做一个注。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176-28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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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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