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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按:最近琐事缠身,无暇料理博客,很多朋友的留言都没有及时回复,日后补上,见谅。等忙过这几天,希望一切都会正常的,在被生活追赶的年代,重新安排秩序很重要,看来只有自己慢慢调整了。贴一个小文,权当给小店进点货,惨淡经营,本文发表在《中国青年报》2009-11-3,发表时有删节,这是原稿,是为记!
学术荣誉的剩余价值还有多少?
李 侠
最近公布的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人们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100名获奖者中不带任何官职的一线教师仅为10%,其余90%的获奖者具有行政职务,其中更有校级领导20人(朱建华,《长江日报》
任何一项学术荣誉的设立都是一种积极引导科技共同体成员行为的有力的正面启发法,一旦这种荣誉的设立是公正、公平与客观的,它所具有的正面激励作用是相当强烈的,而荣誉的获得是一种最直接的承认形式,毕竟在科学场域内,承认是最为抢手的“硬通货”,获得了一项具有良好声誉的学术荣誉是对每一个科技共同体成员多年工作的最高奖赏与承认。那么,学术荣誉为什么具有如此大的作用呢?我们不妨从经济学的视角对于学术荣誉进行一些简单分析,由此可以发现学术荣誉对共同体成员产生激励作用的机理,以及为了使荣誉机制发挥正常功能,我们应该如何捍卫学术荣誉机制。
据笔者分析,任何一项学术荣誉的价值都是由如以下三部分构成的:其一,荣誉带给个人的价值;其二,荣誉带给个人所在集体的价值;其三,荣誉带个整个社会的价值。其中,第二项和第三项价值的总和就是笔者所谓的荣誉的剩余价值。任何荣誉的设立都是在谋求最大的剩余价值,而这种剩余价值增加了整个社会的福祉与满足感。想想国人对于诺贝尔奖的殷切期待不正说明了诺贝尔奖本身所具有的巨大剩余价值吗?它不仅使发明者本人的价值得到承认,更为重要的是它也给发明者所在单位带来了巨大的声誉价值,也给整个国家带来了世界性的声誉价值,而这后两种价值的总和要远远大于个人所获得的价值,这也就是为什么各国都非常重视诺贝尔奖的深层原因所在。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荣誉的剩余价值是属于公共领域的,它是一种公共资源,换言之,它不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一旦个人企图侵占荣誉的剩余价值必然带来公共舆论的批评,如果一旦强行占有,将导致荣誉的剩余价值迅速贬值,如果不能捍卫荣誉的剩余价值不被侵犯以及它的尊严,那么一项荣誉很可能走向死亡。例如文学界的某些奖项基本上已经不被从业人员认可,就已经证明,这项奖项的剩余价值已经基本被侵吞殆尽,或者原本这个奖项的剩余价值就很小,公众在内心深处已经把这样的奖项判了死刑,因此,它也就起不到应有的规范与引导作用,当奖项留给公共领域的剩余价值很小,那么奖项本身给个体带来的直接价值也快速贬值。
回到本文开头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公众之所以对国家教学名师奖表达出如此强烈的意见,就是因为这个奖项的剩余价值被获奖者侵占了,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福祉的减少以及满意度的降低。按照本意,教学名师奖应该奖励给那些真正从事教学,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这一方面使教学人员的付出得以价值的形式获得实现,另一方面还能保证荣誉的剩余价值不会出现被侵占与贬值现象。如果一旦远离教学的行政人员参与此项荣誉的争夺,必将导致构成荣誉的第二项与第三项价值严重缩水,从而使荣誉的剩余价值大幅贬值,导致整个社会的福祉与满意度的降低。这是因为,行政职务本身就具有一种集体价值,如果具有行政职务的人也来参与荣誉的争夺,那么,他将获得两份价值,即第一项与第二项价值,而第一项价值原本不属于他,第二项价值被他截留,同时,这种行为又导致荣誉的社会价值严重贬值,因为它降低了荣誉的社会认可度,使公众的承认成本快速上升,直接缩小了荣誉的社会价值总量,从而导致荣誉的剩余价值大幅减少,公众的福祉与满意度被公然侵吞。从这种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公众愤怒的原因所在。而解决的办法就是坚决捍卫荣誉的剩余价值不被侵吞,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从而促使荣誉带给整个社会的福祉与满意度最大化,根据功能分区的原则,使构成荣誉的各项价值严格符合功能分区的原则,禁止任何越界侵吞荣誉剩余价值的现象。而笔者以前提到的设立“国家高校管理奖”的目的就是为了使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也能得到合理补偿与承认,使他个人的利益有机会通过合理的最大化途径来得以实现,而又不伤害公众福祉。只有这样学术荣誉的剩余价值才能真正造福于社会,而不是沦落为某些人私产的变相荣誉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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