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学派著名学者埃里希·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一书里认为爱情是一门艺术,并围绕这样的论断进行颇为详细的阐述。他认为‘爱是一种主动活动,而不是一种被动的情感’;爱主要是给与,而不是接受(《爱的艺术》中译本,三联书店)。如果弗洛姆是对的,那么爱情应该永远是单边的,永远只存在爱的施与者。这话应该这样理解,在人之初时,缘自父母的爱确实是单向的,孩子享受父母之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随着孩子的成长发育,孩子以为父母的爱确实应该是天经地义的,那么造成这样的结论肯定会是一种失败。是人生的第一个认识误区。其实父母爱孩子,本出于本能。两个人的世界里旧居,交流也大多是夜间的挥汗如雨,那还得是年轻性情颇盛的时候。而突然间多出一个‘宠物’般的‘小人’,又显然地标明了属于自我,那么其心情是可以感知到的。这种理解常可见于老年人喜欢养宠物,孤独的人喜欢养宠物。其实,孩子之于父母,特别是父亲,最初的时候其爱也和这种‘宠物’情结有一比。而母亲的爱却不然,孩子出生之后,其生物本能,特别是体内的激素的作用使之尽显雌性。一方面催乳激素迫使其敏感的乳房周期性涨满,提醒她给孩子哺乳;其性激素的改变抑制了其性欲,使之对性交失去兴趣,这也有利于对孩子的哺育。这一切使母亲为孩子提供乳汁,但这种乳汁是不能体现母性之爱的。致于孩子刚刚出身之后不久旋即怀孕的事情多半缘自男性对哺乳期女性的性强迫。确实,这样的‘爱’也会出现在动物身上。并不为人母所特有。母性之爱不仅在于她能提供乳汁给孩子,更在于她能提供‘蜜汁’给她的幼儿。这里所谓的蜜汁其实才是‘母爱’的体现。母亲所能给与的‘蜜汁’可以带给孩子作为自然人的肯定,并且有助于孩子了解到,人生是被无条件肯定的。无条件地‘活着’是人的第一尊严;热爱生命应该是受到了母亲潜移默化的传递。母亲的蜜汁对于孩子从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化是有决定性影响的。中国古代有好多这样的故事,比如孟子之母泽邻而栖的故事;再比如岳飞之母‘精忠报国’的故事。这些难道和她们的女性身份有关系吗?显然是毫无关系,而更多地与其寄托、心志和爱有关系。孩子作为生物所具有的‘条件反射’的能力完全被母亲所利用进行‘心志’的驯化。如果听母亲的话就可以吃到乳汁,而不训从就挨饿的话,孩子们都会为了乳汁而乖乖地服从驯化。这就是‘有奶便是娘’的人的人性缺陷。在这里我用‘驯化’来描述这样的情形,一是我确信母亲对于自己的孩子大多数不会如此心狠手辣!另一方面是我觉得一旦有这样的特例出现,那真得和驯化大猩腥、猴子等动物具有可比性。
如果说母亲的‘蜜汁’才是‘爱’的话,那么,母爱确实也不是与生俱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