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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rsc.hhit.edu.cn/2009gwsz/Doc/js2tj.doc
高等学校正高二级岗位主要是用于培养、引进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原则上设在教学科研岗位,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条件之一的,可申报正高二级岗位。
一、国家、省级优秀人才类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4.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6.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二、国家、省级重要奖励类
7.国家级科技三大奖获二等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9.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的主要完成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10. 国家文化艺术领域最高成就奖获得者的主要完成人;
三、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学科(基地)、团队负责人类
11.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12.“863计划”重点(重大)项目主持人;
13.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首席专家;
1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
1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
16.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17.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
18.国家级创新团队带头人。
四、其他类
19. 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学术影响并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的海外引进人才。
20. 在学科建设中起带头作用,为学科建设做出重大贡献或特别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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