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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3)

已有 4060 次阅读 2009-10-10 22:19 |个人分类:七嘴八舌|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反面教材, 钓鱼

之前在博客上转载过两篇文章:钓鱼钓鱼(2)

现在钓鱼(3)出台了,这篇文章转自科学网陈龙珠的博客

啥叫钓鱼执法?
上海车主遭遇执法陷阱续:起诉执法大队获立案
 2009年10月10日08:39  新浪网转中国经济网

        曾遭遇“钓鱼执法”的上海当事车主、圣戈班集团中国磨料磨具公司市场经理张军,近日通过著名维权律师郝劲松,起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对方撤销处罚并承担诉讼费用。

视频:上海遭钓鱼执法车主起诉交管部门获立案 来源:东方卫视《看东方》

  昨天,郝劲松对记者说,上海闵行区法院的法官告知他已经立案。

  同情心惹祸

  张军说,2009年9月8日,他开车去上班,遇到一名白衣男子,自称肚子疼打不到出租车,恳求带他一段路,“我先是拒绝,后来心一软就让他上车了”。男子两次提出要付费,遭到了张的拒绝。

  当车停在转弯处,男子伸手抢拔车钥匙,紧接着,冒出七八个穿制服的男子,把张军从车上拖下来,抢走车钥匙。“像抓犯人一样反扣双手,卡住我的脖子,推搡到一辆面包车里”,张军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被搜走。对方自称是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其中一人出示了证件,但遮住证件上的名字。

  拘禁半小时后,对方扔给张军一张《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调查处理通知书》,扣押了车辆。

  9月14日,这一执法大队对张军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当天,张军向其缴纳了1万元罚款,拿回被扣押一周的车。

  张军说:“闵行区城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交通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协管人员抓到一辆黑车会得到一份奖励,于是,他们雇人冒充犯病乘客,利用人的同情心,设套诬陷。我就是被他们害的。”

  事发后,媒体曝光了一份《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其中说到打击黑车的成果:两年时间“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了5000多万元”。

  车主对此案不乐观

  对于此案的前景,张军昨晚在电话里表示担忧:“据我所知,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经常被起诉,还没有败诉过。”

  他说,一万元钱不是非常大的数目,但自己前前后后在这事情上面,花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我只是希望通过起诉,让大家知道,执法者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他们不能用违法的行为去陷害无辜的人。”

  此前,与张军有类似遭遇的上海市民周洋也曾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一审二审全部败诉。最后在法院调解下,上海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退还了罚款1万元。

  闵行城市交通行政执法队队长刘建强的电话一直没有能够打通。

  代理律师:车主没有“非法经营”

  本案代理律师郝劲松认为,执法大队如果认定张军的行为是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便必须证明张军主观上有经营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经营的行为。如果没有执法大队的引诱设套,张军根本不可能有载人的行为。“张军的行为不属于非法经营,张军是在帮助别人,值得提倡”。

  郝劲松说,执法大队承认,对张军进行处罚的证据是证人证言。但这位证人是执法大队雇用的,并且在对张军处以罚款后,这位证人会获得奖金。因此,这位证人与执法大队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按照张军的陈述,执法人员曾明确对张军说,如果张军不写“我放弃陈述、申辩”的申明,就不能取走被扣车辆。对此,郝劲松说,执法大队胁迫张军放弃申辩,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不能成立。

  我国不允许“钓鱼执法”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戴福律师说,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允许诱惑执法,“否则公权力捞钱太容易了”。

  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杨建顺认为,打击黑车要和好意搭乘严格区别开。(见习记者 黄陈锋)来源:都市快报

他们也被“钓鱼”了

  昨晚,记者采访了两位同样在闵行区被“钓鱼”的车主,两人遇到的“钓鱼”手段分别是“亲人车祸”和“肚子疼”。

  施先生于今年5月23日午夜,在沪闵路练车时,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拉开他车门就坐了进去,称他们亲人在颛桥出了车祸。现在时间太晚了,打不到出租车,请他载一程。施先生说:“当时,我觉得人家事情挺急,啥都没想就答应了,根本没要钱。结果到地方以后,女的一边拿出20元钱往我手里塞,一边把车钥匙拔了;而男的则用身体压住我,接着执法大队的人就出现了。”最后,施先生交了1万元罚金才取出了被扣押车辆。

  浙江温州的陈先生是位商人。今年9月初,他的送货司机在上海闵行区浦星公路遇人拦车,他说自己肚子疼需要去医院,请司机载其到前方路口,愿意给5元钱。虽然司机根本没收那5元钱,仅仅是出于爱心想帮下“肚子疼”的搭车者,结果到了路口就被运管当黑车查处。最后罚款1万元。 据南方都市报、东方早报

上海去年钓鱼执法的悲剧

2008年3月7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上海市奉贤区一名从事举报查处黑车的女性协查人员在搭乘黑车时被刺身亡。

  昨天中午12点30分左右,上海市奉贤区公安分局110接到报警称:一名30多岁的陈姓女子被刺伤。110指挥中心随即派出奉贤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和奉城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这名女子终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记者从奉城医院了解到,死者名叫陈素君,33岁,身中两刀,正好在要害部位,陈素君12点15分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

  事发时,死者陈素君拦下一辆牌号为苏E8J410的非法营运的黑车,要求司机将她载到迪桑汽配厂门口。到达目的地后,已有多辆执法车辆等在现场,执法人员要求司机下车。不料,该名司机拒绝摇下车窗,执法人员随即砸破驾驶座车窗玻璃,安徽籍司机突然拿起放在驾驶仪表盘上的刀具,向陈素君连刺两刀。

旧日网评“诱饵陈素军之死”绝不会是最后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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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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