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x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x

博文

科级干部也不该受冤枉

已有 3962 次阅读 2009-7-16 00:48 |个人分类:怪哉虫儿|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襄汾溃坝, 玻尔兹曼


咱们试试?里,我说:“对在襄汾“9·8”溃坝事故中涉嫌职务犯罪的首批共1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7名,全部科级以下,全部是“不作为”。这在玻尔兹曼各态历经假说中是可能的,虽然概率很小很小。但是,从宏观来看,17名科级以下被告人明知尾矿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全部不作为,就透着古怪。因为有处级干部管着科级的,这些处长干吗去了?这是类似的升尺度问题”。
 
果不其然,今天报导:“山西襄汾溃坝"事件:原县委书记县长等10人被起诉”
南方日报 2009-07-15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nfjx/200907150018.asp
据新华社电 记者近日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山西襄汾县原县委书记亢海银、县长李学俊等10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山西襄汾县原县长李学俊、襄汾县原副县长韩保全、山西省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王有顺、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史樊元、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总工程师郭宏安、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原副局长桑海明等人,在对襄汾新塔公司的监管过程中,放任该公司长期非法生产,最终 导致尾矿库溃坝,造成276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00多万元,后果极其严重,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事后,亢海银、李学俊谎报事故原因,瞒报 死亡人数,构成滥用职权罪。此外,亢海银、贺卫萍夫妇及李学俊3人涉嫌受贿,并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这说明,在县处级这个尺度上,的确是有问题。有人说,那说明法院郑重,先审科级,后审处级,一步一步来,关你老邪屁事?你着什么急?
 
这不对。宏观的搞不清楚,微观的就会出错。比如说吧,一位科级,在问责为什么明知尾矿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不作为的时候,说:我们知道要出事,给矿上下了整改通知。矿上不理,我们也没办法。追问:为什么不采取强制措施,把坝炸掉?这位科级语塞,大概不敢说上边10个处级早给搞定了,他宁可给判3年,也不敢去炸坝。
 
所以,这位科级干部给判三年,是冤枉的。他敢于下整改通知,就不是“玩忽职守”,就已经是英雄了,那些地方,多黑啊!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984-243745.html

上一篇:别总在牛A与牛C之间徘徊
下一篇:答李宁网友
收藏 IP: .*| 热度|

10 杨玲 刘玉平 周少祥 朱志敏 肖重发 刘吉平 吴飞鹏 迟菲 苗元华 蔣勁松

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7-18 17:3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